山东烟台莱州公开招聘综合执法协管员简章(100人)
、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按需设岗,择优聘用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
市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下属各镇街执法中队协管员岗位70名男性。其中:文昌街道3名,永安街道3名,文峰街道3名,城港路街道3名,三山岛街道5名,金仓街道3名,金城镇4 名,朱桥镇5名,平里店镇4名,驿道镇5名,程郭镇3 名,郭家店镇5名,柞村镇5名,夏邱镇5名,沙河镇6名,虎头崖镇4名,土山镇4名。
市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市容协管员岗位30名女性。
三、招聘范围及条件
招聘范围:莱州市常住户口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合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年龄: 20 周岁至 35 周岁之间。
3.文化程度:男性高中(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女性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4.身体健康,无残疾,无纹身。
5.符合以下条件的,笔试成绩分别给予不同额度的加分:
(1)退役士兵加 10 分;
(2)大学以上学历或法律、计算机、文秘专业的加 5 分;
(3)持有 C1 以上机动车驾驶证的加 4 分;
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只取最高加分,不重复加分。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应聘:
(1)受过刑事、治安处罚或者劳动教养的;
(2)有违法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直系亲属或对本人有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练习法轮功及其他邪教的;
(4)其他不适合从事综合执法协管工作的。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提交虚假材料的、经审查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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