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河北唐山市曹妃甸区公安局公开选聘公安协勤人员的公告
为适应我区经济快速发展的需要,维护社会稳定,保持良好的社会治安秩序,经区政府批准,决定公开选聘公安协勤人员55名。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聘范围及条件
(一)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教育体育局报到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公安、司法、体育院校专科以上学历毕业生;退伍军人;其他人员中专(高中)以上学历。
(二)具有曹妃甸区户口,年龄30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全部为男性。
(三)政治思想品质好,无违法违纪行为,热爱公安事业。
(四)曾在公安工作过的协勤人员,因个人原因辞职或被辞退的不允许报名。
二、选聘程序和办法
选聘采取报名、面试(笔试)、体检、公示四个阶段。
(一)组织报名
2014年4月21日至4月23日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报名,报名时,考生需提交毕业证、身份证、户口本、退伍证(退伍军人提供)原件及复印件,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政审证明,近期小二寸照片3张,师范类毕业生另需教育体育局提供报到证明。
报名时必须由考生本人填写报名登记表。报考人员所提供的各种证件,对弄虚作假者,取消报名资格。
(二)考试
在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下,统一组织考试。
全日制普通高等公安、司法、体育院校专科以上学历毕业生、退伍军人为A组,其他人员为B组。
A组只进行面试,当A组面试合格人员达到所招人数时,B组不再组织考试及聘用。当A组面试合格人员达不到所招人数时,差额由B组人员通过考试递补至满额为止。
当B组报名人数达不到差额1:1.5的比例时,B组只进行面试,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聘用人员;当B组报名人数达到或超过差额1:1.5的比例时,B组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先进行笔试,根据差额1:1.5的比例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聘用人员。
请报名人员于2014年4月25日登录曹妃甸就业网查看领取准考证时间及相关通知。
(三)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由公安协勤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到曹妃甸区医院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四)公示
体检合格后,按公告规定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曹妃甸就业网上公示,公示期为七天。
三、待遇
经公示符合选聘条件的人员,实行社会化用工管理,由劳务派遣公司统一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两年。月工资待遇1500元,并缴纳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五种社会保险费。
四、加强领导
为了加强选聘工作的领导,成立公开选聘公安协勤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公开选聘工作的组织协调,确保选聘工作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区监察局对选聘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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