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建德市公安局刑侦大队招聘公安辅助性岗位人员简章
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聘用公安辅助性岗位用工3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职位及人数
协勤3名(男性)
二、聘用条件
(一)具有本市常住户口、年满十八周岁的居民;
(二)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热爱公安协勤工作;
(三)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没有受过刑事、行政处罚;
(四)具有高中(含高中、职高)以上学历;
(六)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8年4月31日后出生);
(七)具有比较熟练的计算机操作能力或者比较熟练的汽车驾驶技能(持证2年以上)的优先聘用。
三、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间:2014年4月25日之前。
(二)报名方法:报名人员携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书、一寸免冠照2张,到建德市公安局5楼刑侦大队507室报名、面试。
四、聘用事项
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体检、考察后,根据面试、考察、体检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与建德市新安人才开发有限公司办理辅助性岗位用工聘用手续,并派遣到市公安局刑侦大队工作。
五、聘用后待遇
受聘人员享受本市机关单位辅助性岗位派遣人员待遇及考核奖(交五险一金)、月工资待遇不低于1600元。
咨询电话:64103331 13968132921(李) 13858161659(饶)
建德市公安局刑侦大队
2014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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