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珠海市高栏港交警大队队员招聘2人公告
一、招聘岗位、人数、资格条件
本次招聘岗位为交通协管员,人数共2名,应聘者须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具体资格条件如下:(附件)
二、薪酬及待遇
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考察合格后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试用期考察不合格,解除聘用关系,由此产生的缺额,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是否按应聘者总成绩高低排序进行等额递补。正式聘用人员工资约3000元/月(包括养老、医疗、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用的原则,按照公告、个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政审、录用的工作流程招聘。具体程序如下: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8年02月24日至3月1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高栏港经济区南水镇南港路国土后楼(高栏港交警大队),联系人:伍绍民,联系电话:0756—7232382 。
3、报名方式:应聘者本人或者委托人,携带报名材料到报名地点办理报名手续;也可将简历发至邮箱:1637124953@qq.com 。
4、报名材料(按以下顺序装订):①《招聘报名表》(附件1,自行下载A4纸双面打印、黑色签字笔签名);②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同版大1寸彩照1张(贴在报名表上);③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计生证明,是退伍军人的附证明材料。
5、资格审查:根据报名材料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报考者资格审核结果于报名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电话通知本人,请报考者保持通讯方式畅通。
(二)考试
考试以面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主要考察应聘者综合管理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等。面试结束后,计算应聘者考试总成绩。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面试成绩情况,按招聘总人数择优确定参加体检及考察人选。
(三)体检及政审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政审由珠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高栏港大队负责。
(四)确定拟聘人员
面试、体检、政审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办理录用手续。
四、其他事项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原标题:高栏港交警大队队员招聘工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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