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深圳交通警察支队龙岗大队公开招聘交通协管公告
为进一步保障我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龙岗大队的工作效率,加强交通管理和组织,使龙岗辖区道路交通秩序能得到较好的管控,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交通协管员,为保证招聘工作顺利进行, 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及条件 (一)招聘名额:交通协管员18人。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身高要求:男168CM以上,女158CM以上;
5、非深圳户籍的,需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有一定的组织协调、文字及口头表达能力,能够熟练运用电脑;
有下列情形者,不予接受报名:
(2)曾在交通协管员系统工作过被辞退、开除的人员,自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三年内;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方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公开考试方式进行招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地点:龙岗中心城爱心路9号龙岗交警大队104办公室
(三)报名人员需提交以下资料:1、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2、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3、一寸免冠彩照两张;4、龙岗交警大队交通协管员应聘人员信息登记表(附件1)。
四、考试 如报名人数超过招录人数3倍时,则先进行笔试,再面试;如报名人数未达到招录人数3倍时,则组织直接面试。
由龙岗交警大队审查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确定参加笔试的人员名单。
(二)面试
(三)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深圳市招调工体检标准进行,费用自理。不按要求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被录用资格。
五、相关说明
交通协管员的工资按龙岗交警大队协管员岗位分类及薪酬标准执行(五险一金,包吃住),其他按照龙岗区及龙岗大队有关规定执行。
新聘用的交通协管员与区属人才机构(深圳市优才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根据相关法律及规定,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实行派遣管理。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二〇一四年四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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