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梅州市公安局委托招聘宣传、文秘人员3人公告
梅州市公安局根据工作需要,委托梅安保安服务有限公司,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宣传、文秘类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宣传、文秘类人员(合同制工作人员)3名(2男1女),具体从事交通安全宣传工作。
二、招考对象
年龄在35周岁(1982年10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的,符合报名条件和要求的公民。
三、报名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保密意识、责任意识、大局意识,能够服从安排,执行力强,且未有违法犯罪记录。
2、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中文、文秘、新闻、计算机、设计、播音主持等相关专业毕业,且熟练掌握计算机操作系统、网络技术,有较强的文字组织和网络编辑能力,熟悉使用各种网络平台采编、撰写及电脑图文处理等业务技能。有小型汽车驾驶证照者优先录用。
3、身体健康、体貌端庄,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待遇和用工性质
1、工资待遇。试用期每人每月工资2800元,试用合格后每人每月工资3300元(含个人缴交部分的社劳保险)。
2、岗位设置。受聘人员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到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从事交通安全图文采集、新闻采写、网络(微信微博)图文编辑等相关工作。
3、用工性质。合同制技术工人。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合格者按照《劳动法》等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录用资格。
五、报名
1、应招人员通过指定邮箱在网上报名。从公告发布之日至10月15日前,发送本人简历至26074401@qq.com。工作人员将在24小时内予以报名确认并回复邮件告知。报名者需在考试当天上午考前一小时内,补交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专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同时提交《报名登记表》和近期免冠二寸彩色照片三张。
2、报名须知。证件资料不齐全、不合格而未通过资格审查者,不得参加考试。
六、考试
1、考试以面试和笔试方式进行。考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成绩公布。面试和笔试成绩及录用结果均在“梅州警视网”上进行公布。
七、体检和政审
1、体检工作由梅安保安服务有限公司统一组织,体检项目和标准严格参照公务员体检项目和标准进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2、经考试、体检合格者,由市公安局按有关规定进行政审,政审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八、聘用
体检和政审合格者,确定为拟录用人选,并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联系人:梅安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侯波
联系电话:13411251605
原标题:梅州市公安局公开委托招聘宣传、文秘类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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