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昆明公安文职人员招聘公告(366人)
根据工作需要,昆明市公安局(含五华、盘龙、官渡、西山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安机关文职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
在昆明市公安局从事机关综合部门辅助岗位工作,为公安机关提供技术保障、辅助管理、行政事务等方面服务的文职人员。文职人员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公务员身份,不纳入编制管理,不行使人民警察职权,不从事执法或涉及绝密级事项工作。
本次共招聘366人。(详见招聘简章)
三、用工方式及待遇标准
文职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由公安机关与应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建立劳动关系。工资待遇参照现行机关工勤人员标准(含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核定。
四、招聘条件及对象
(一)基本条件:
1.昆明户籍(不含托管户);
2.年龄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7年6月29日至1999年6月29日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品行端正;
4.自愿从事公安文职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安排;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6.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
7.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2.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治安行政处罚的;
3.因犯错误正在接受审查或受处分且处分期未满的;
4.曾因违纪、违法被开除公职、辞退或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
5.现役军人;
6.在读全日制高校学生;
7.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已签订劳动合同的文职人员;
8.其他不符合聘用的情形。
(三)岗位条件
编辑推荐: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长理培训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责任编辑:长理培训)
点击加载更多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