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夏津县人民检察院招聘合同制司法警察简章
根据工作需要,夏津县人民检察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司法警察10名(男9名,女1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和要求 (一)政治合格,素质良好,品行端正,热爱司法警察工作,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良好的敬业意识和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
(三)全日制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复员退伍军人学历可放宽到高中;
(五)男性身高在1.70米、女性身高在1.60米以上。身体健康,体形端正,口齿清楚,机警敏捷,双眼裸视在4.8以上,无疾病特征,无色觉异常,无纹身,无肢体功能、听觉、嗅觉障碍;
二、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政审、公示、聘用等程序组织实施。
报名时间:2014年4月9日至13日。
上午8:30—11:30,下午14:00—18:00 报名地点:夏津县人民检察院四楼政治处。
联系电话:0534-3012604, 报名要求:报名时需提交本人身份证、毕业证、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当地派出所户籍证明和无违法违纪证明材料,近期1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3张。
经审查合格人员填写《报名登记表》。
(二)笔试
笔试内容为法律基础知识测试,满分为100分。
(三)面试
2014年4月15日。
面试重点考察应聘人员思想状况、组织应变能力、处理问题能力、沟通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态举止和岗位匹配性等。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每名面试人员的面试时间不超过10分钟。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综合计算平均成绩的办法,确定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
(四)体能测评
测评时间:2014年4月16日。地点:夏津县第二实验小学。
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规定执行。体能素质测评为达标性测评,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体能测评成绩不计入报考人员总成绩。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能素质测评的,视作自愿放弃。体能素质测评成绩在测评点当场公布。
(五)体检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应聘。
体检合格者参加政审。因政审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依次递补。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政审的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经3天公示无异议后试用期1个月。聘用人员在试用期内接受岗前培训,试用期满经培训合格的,办理聘用手续(聘期为1年)。
聘用期间,如遇政策性清退,则按上级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夏津县人民检察院
编辑推荐:
下载Word文档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长理培训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责任编辑:长理培训)
点击加载更多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