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 广东省茂名市公安局招聘特警辅助人员50人公告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解放军、武警(含公安武警现役部队)服役期满,经批准退出现役的茂名地区户籍(含市辖县区)士官、士兵。其中男性48人,女性2人。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三)退役士官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1988年5月1日至2000年5月1日期间出生),退役士兵年龄要25周岁以下(1993年5月1日至2000年5月1日期间出生)。具有B2及以上准驾资格的退役士官士兵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83年5月1日至2000年5月1日期间出生);
(四)身高要求: 男性165cm及以上;女性160cm及以上;
(五)高中以上文化程度(以取得高中或同等学历毕业证书为准);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作为聘用人员: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曾因违反公安机关管理规定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5.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6.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有关规定的;
7.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携带《茂名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网上自行下载、详见附件1)、近期免冠小一寸彩色照片2张和身份证、户口本、退伍证、学历证书,及机动车驾驶证(如持有)的原件及A4纸复印件。
(二)报名时间:2018年6月4日至6月8日,共5个工作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
(三)报名地点:茂名市茂南区油城九路2号大院(即茂名市公安局办公大院东边二层楼房2楼)。
四、考试时间及地点
考试时间定为2018年6月中下旬进行,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五、招聘程序
招聘按照体能测评、笔试、面试、体检和政审的程序进行。
(一)体能测评,测评内容:男性:1000米跑,合格线为4分25秒及以下;女性:800米跑,合格线为4分20秒及以下。具有B2及以上准驾资格的合格线可放宽到5分钟及以下。
(二)笔试(100分),采用闭卷形式,占总分的40%。考试内容:职业能力测试。
应聘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笔试开始30分钟后未能按时报到或中途擅离考场的视为放弃考试。考试作弊的,直接取消报考资格。
(三)面试(100分),占总分的60%。考试方式:结构化面试形式。应聘者依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男性应聘人员按照不多于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名单,女性应聘人员按照不多于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名单。
综合成绩计算: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拟聘用人员采取层级考试的方法,首先体能测评,合格后才能进入笔试及面试环节,考试结束后综合成绩排名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最后一名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时,按先笔试、后面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择优录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任一考试环节者,视作自动放弃。考试总成绩合格线由茂名市公安局根据实际情况划定。
(四)体检和政审
1、体检工作由茂名市公安局根据有关规定组织实施。体检项目和标准严格按照公安机关特警招录的体检项目和标准进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体检费用自理。
2、体检合格后,茂名市公安局须对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考生须配合政审人员提供以下书面资料:
(1)本人和家庭成员的户口本复印件;
(2)持我单位政审函到辖区派出所开具本人和直系亲属的政审证明;
(3)工作单位或街道办(居委会、村委会)对考生本人现实表现情况证明;
(4)计划生育及婚姻状况证明;
(5)个人征信证明。
(五)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将在招聘单位和相关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公示中发现问题不可聘用的,按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六、聘用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经聘用,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和保密承诺书,及办理相关手续。
七、薪酬待遇
聘用后,试用期内每月工资2000元。试用合格的,每月标准工资2500元,社保、住房公积金按规定缴交、缴存。首次合同期限为3年,期满后视工作情况再续签。
本公告由茂名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联系人:杨警官。联系电话:0668-2912435
原标题:茂名市公安局招聘特警辅助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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