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湄潭县公安局2014年招考特巡警大队辅警公告
为维护良好的社会治安秩序,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经县公安局党委研究决定,特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考湄潭县公安局巡逻特警大队辅警人员(注:编外)。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考人数
湄潭县公安局辅警岗位60名(限男性)。招录人数与报名人数按1:2的比例开考,如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人数的,将按比例缩减招录人数。
三、人员身份
全部为辅警人员
四、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旗帜鲜明。
(二)遵守宪法、法律、法规,无既往违法犯罪经历,具备高中以上(含)文化程度的公民(退役军人可放宽到初中文化水平)。
(三)年龄应在18周岁以上25周岁以下(1988年12月30日以后出生);军警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可放宽到27周岁(1986年12月30日以后出生)。
(四)身体健康,体貌端庄,身高170cm以上。
(五)体能要求:能通过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基本体能测试。
(六)体检标准:符合人民警察体检标准
五、报名时间、地点及办法
(一)报名时间:2014年2月25日—— 2014年3月10日(报名免收报名费)。
(二)报名地点:湄潭县公安局特巡警大队(茶海路官家巷 电话:4023203)
(三)报名条件:
1、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一式3份,同底1寸免冠照片4张。
2、退伍军人须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3份。
3、学历证明:须提供高中以上(含)文化程度的相应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式3份;农村退伍军人须提供初中及初中以上学历证明。
(四)资格审查:经湄潭县公安局招考领导小组对考生资格进行审查,不符合条件的不予报名,已报名的取消其报考资格。
六、招考程序及要求
(一)程序:体能测试——面试——笔试——体检——政审——公示——录用
(二)要求:
1、体能测试:2014年3月12日全天,8点30分开始,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测试达标标准》进行测试,合格者参加面试,体能测试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2014年3月14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00面试,面试合格者参加笔试,面试地点湄潭县公安局。
3、笔试:2014年3月16日笔试以拟从事工作相关知识统一命题进行。
4、体检:2014年3月18日全天体检,体检费自理。
5、政治审查:2014年3月20日至3月29日政审。
6、公示:2014年4月1日至4月7日公示。
7、录用:面试、体能测试、体检及政审合格,经公示7日后无异议的,按总成绩从高到低录用。拟录用对象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取体能测试成绩高者。
七、管理和待遇
(一)集中食宿、军事化管理、分年考核、一年一聘;年度考核不合格或工作期间违规违纪者解除聘用合同。
(二)试用期三个月,每月工资1000元;试用期满考试考核合格的签定聘用合同,月工资提高到1200元(不含绩效);次年起,每年增加工龄工资50元,增加到2000元不再增加。
(三)按照规定缴纳社保、职工医疗保险、工伤保险。
(四)辅警队员在巡逻特警大队工作至40周岁的,由县公安局协调到保安公司工作。
(五)在岗期间除工资外每天享受10元伙食补助。
八、组织领导
湄潭县公安局成立招考领导小组:
组 长:谢虎
副组长:舒瑜 尚小刚
成 员:周可佳 刘成 余永泽 王德庆 周天勇 何黎
肖全忠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湄潭县公安局政工室。
联系电话:4387017 4387030
监督电话:4387015 (湄潭县公安局)
九、未尽事宜由召考领导小组研究解决。
十、本公告由湄潭县公安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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