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4公开遴选司法警察简章
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遴选司法警察简章
一、遴选职位和数量
二、遴选范围
各县区人民法院在编在职公务员不在本次遴选范围。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
3、年龄在32周岁以下(1981年2月27日以后出生),已具有人民警察身份的公务员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78年2月27日以后出生)。
5、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区)、乡镇党政群机关,行政村(城市社区),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的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的工作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四、遴选程序
报名时间:2014年2月27日—2月28日
报名地点: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楼525室(滨州市黄河五路503号)
2、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遴选工作全过程,按照规定的资格条件进行,合格者发给笔试准考证(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凡弄虚作假者,取消其资格。资格审查结束后,最终确定的报名人数与遴选计划达不到3:1的,相应核减计划。
4、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主要测试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等。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以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6、录用。根据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录用人选,并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的,按程序录用,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调动手续;不合格者,回原单位工作。因公示发现问题造成的职位空缺,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其他
未尽事宜由中共滨州市委组织部、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0543—3369507
附件: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遴选司法警察报名表.doc
中共滨州市委组织部
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4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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