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山西晋中市公安局招聘公告(11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晋中市公安局委托晋中市鸿瑞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特勤岗位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名额
特勤岗位人员11名,其中男10名,女1名。
二、招聘人员职责
此次招聘的特勤人员主要从事纪检陪护、日常巡逻等工作。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1、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退役士兵(曾在新疆、西藏服役的退役士兵);
2、公安院校或公安类专业和司法监所管理类毕业生;
3、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和汉语言与文秘类专业毕业生;
4、有A1、A2或B2驾驶证人员;
5、具有跆拳道、摔跤、散打、攀登等特殊技能人员。
四、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晋中市户籍或原籍(包括生源地、兵源地),曾在新疆、西藏服役的退役士兵不受户籍限制;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0年11月1日前出生),28周岁以下(1990年10月31日后出生);退役士兵可放宽到30周岁以下(1988年10月31后出生);
5、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退役士兵、公安英烈配偶子女、特殊技能人员可放宽到高中及同等文化程度)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6、身心健康;
7、男性身高1.7米以上,女性身高1.6米以上。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1、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的;
2、接受强制隔离戒毒、社区戒毒、社区康复或有吸毒史的;
3、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4、曾因违法违纪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或其他单位开除公职、辞退或解除聘用关系的;
5、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6、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其他不适合从事特勤岗位人员工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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