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成都市检察系统2014年遴选人民警察公告
为切实引进高素质人才,进一步优化检察队伍结构,适应现代化、国际化进程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及有关规定,现就2014年成都市检察系统公开遴选优秀检察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对象
四川省范围内符合职位条件、已进行公务员登记的在职公务员。 二、遴选名额
本次遴选包括3个检察院的5个具体职位,共计遴选9人。其中,成都市人民检察院(职位一)4名;高新区人民检察院(职位二)1名;大邑县人民检察院(职位三、四、五)4名。 三、遴选条件
(一)遴选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良好,品行端正,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公务员年度考核等次均为称职以上;
5、符合所报考职位规定的条件(见《2014年成都市检察系统公开遴选优秀检察人员职位情况表》)。
1、尚在试用期的;
3、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涉嫌犯罪正在被调查或者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四、开考比例
(一)本次遴选开考比例为3:1(职位一为2:1)。报名结束后,由市检察院按比例确定首批实际遴选计划数并在网上公布。
(三)因未达到开考比例不能开考的职位,在报名结束后,报考该职位的人员可向市检察院申请改报其他开考的职位。改报人员需符合相应职位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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