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4公开遴选司法警察报考条件
根据《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4公开遴选司法警察简章》得知,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4公开遴选司法警察报考条件如下:
一、遴选职位和数量
司法警察10名(男性8名,女性2名)。主要从事值庭押解、警卫法庭、参与生效法律文书执行等工作。
二、遴选范围
滨州市各级党政机关中使用国家行政编制、在编在职、已进行公务员登记、担任副科级以下职务(不含副科级)的公务员。
各县区人民法院在编在职公务员不在本次遴选范围。
三、遴选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
2、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到2014年2月27日)。
3、年龄在32周岁以下(1981年2月27日以后出生),已具有人民警察身份的公务员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78年2月27日以后出生)。
4、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5、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身体健康,体形端正,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无色觉异常,无文身,无肢体功能障碍,无口吃,无重听。男性身高不低于1.70米,体重不低于50公斤;女性身高不低于1.60米,体重不低于45公斤。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区)、乡镇党政群机关,行政村(城市社区),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的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的工作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考: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或任职试用期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其他限制性规定的;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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