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公安局2014年招考雇用辅警人员报考条件
根据《揭阳公安局2014年招考雇用辅警人员公告》得知,揭阳公安局2014年招考雇用辅警人员报考条件如下:
一、辅警人员性质
公安辅警人员是由公安机关直接指挥管理,辅助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从事治安巡逻、社区防范、交通秩序维护、视频监控等工作,不列入公安序列编制,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国家公务员身份,不具备执法主体资格,经招考确定雇用的辅警人员与揭阳市公安局订立雇用合同,到揭阳市公安局下属机构辅助岗位上工作。
二、招考对象
招考对象:具有招考岗位要求的相应国家承认大专以上学历、揭阳市户籍(生源)的社会人员(翻译员岗位放宽至广东省户籍人员)或广东省户籍的退伍军人;个别特殊职位放宽到高中、中专。社会人员指除2014年应届毕业生外,已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
三、报考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品行良好;
3、除水尸收敛员年龄为18至45周岁(1969年1月1日至1996年1月1日期间出生)外,其他职位报考年龄为18至28周岁(1986年1月1日至1996年1月1日期间出生)。
4、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其中,退伍军人可放宽到高中、中专;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窗口业务员和巡逻防控员有身高要求。
7、审计员、资料员和翻译员有专业要求,专业参照《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3年版)》。
8、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②在各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
③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正在服刑或在境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等情形人员;
④其他不适合从事辅警工作情况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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