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市公安局开发公益性岗位安置公安协警招聘条件
根据《天水市公安局开发公益性岗位安置公安协警招聘公告》得知,天水市公安局开发公益性岗位安置公安协警招聘条件如下:
一、岗位设置
这次招聘的公安协警人员全部安置在非执法岗位或非涉密岗位从事专业技术或者警务活动辅助事务工作,是不具有对公众行使公安执法权力和对执法民警行使指挥、管理、监督职能,不享受民警相关待遇,不着制式警服、佩带警用标志,不配备、使用警械武器的警务辅助人员,全市共招聘372人,男女比例按10:1的控制线合理搭配。
二、招聘条件
(一)政治思想素质好,品行端正,吃苦耐劳,无违法违纪行为,热爱公安工作;
(二)22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91年12月31日以前至1978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三)身体健康,体形端正,无缺陷,男性身高不低于1.65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55米;
(四)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大专以上学历;
(五)具有报考县区所在地常住户口(报考市公安局须具有秦州区城镇户口且现居住在秦州城区内);
(六)参加2013年事业单位考试且有笔试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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