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市公安局开发公益性岗位安置公安协警招聘公告
为了缓解我市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压力,结合公安系统一线警力不足的实际,按照省人社厅和省公安厅有关文件精神和市委市政府领导的安排,经市人社局和市公安局研究决定,通过开发公益性岗位,面向社会为全市公安系统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以人才派遣的办法安置到公安协警岗位就业,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岗位设置
这次招聘的公安协警人员全部安置在非执法岗位或非涉密岗位从事专业技术或者警务活动辅助事务工作,是不具有对公众行使公安执法权力和对执法民警行使指挥、管理、监督职能,不享受民警相关待遇,不着制式警服、佩带警用标志,不配备、使用警械武器的警务辅助人员,全市共招聘372人,男女比例按10:1的控制线合理搭配。
二、招聘条件
(一)政治思想素质好,品行端正,吃苦耐劳,无违法违纪行为,热爱公安工作;
(二)22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91年12月31日以前至1978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三)身体健康,体形端正,无缺陷,男性身高不低于1.65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55米;
(四)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大专以上学历;
(五)具有报考县区所在地常住户口(报考市公安局须具有秦州区城镇户口且现居住在秦州城区内);
(六)参加2013年事业单位考试且有笔试成绩。
三、招聘程序
1、报名。本次招聘采用个人现场自愿报名,报名者需提供本人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住房证明的原件和2份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彩照6张、本人事业单位报考职位和笔试成绩。(报名地点附后)
2、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由市人社局、公安局对全市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并按市公安局和各县区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员。笔试成绩计算方法:笔试成绩=本人事业单位考试成绩÷全市事业单位本职位报考人员最高分×100。
3、面试。由各县区人社局牵头、公安局配合共同组织进行面试。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出个人总分,以实际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人员进行体检和政审。
4、体检和政审。由各县区公安局对拟聘用人员组织进行体检和政审,体检和政审不合格空缺人员按综合成绩依次进行递补。
5、培训上岗。对合格人员由各县区公安局进行岗前培训后安置上岗。
四、福利待遇
公益性岗位招聘安置的公安协警人员由人才派遣服务机构进行统一派遣管理,签订派遣合同,办理社会保险,享受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健等福利待遇,聘用时间为三年。工资待遇市公安局和两区为1500元/人·月,五县为1200元/人·月。
五、咨询监督电话
报名时间从2014年元月13日到元月15日,具体招聘人数、报名地点和联系电话详见附表。咨询和监督电话:天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8318355 ,天水市公安局:8312312。
附件: 《天水市公安系统招聘公安协警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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