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宁夏招警考试公共基础知识:犯罪主体之刑事责任年龄
犯罪主体是刑法中有关犯罪构成要件的第一个理论问题,内容清晰,知识点明确,在实际考察过程中,也是作为比较喜欢出题的部分。而学生对于此部分的学习主要容易犯错的部分为不同年龄的量刑区分,且不同年龄在知识点的范围上容易混淆,故此篇文章则重点强调犯罪主体之刑事责任年龄中,知识点如何学习,整理。
犯罪主体是指,实施危害社会的行为、依法应当负刑事责任的自然人和单位。简而言之,犯罪主体是实施犯罪并且是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主体,分为自然人和单位。
在一般的招警考试中,单位犯罪为次重点,喜欢考察的是单位犯罪的处罚方式。而相对应的自然人犯罪则是学习的重中之重。
自然人的行为如果要构成犯罪主要强调两个条件:一方面要符合特定行为的年龄,另一方面是强调行为人本身的精神状态是否正常。对于年龄,刑法中称之为刑事责任年龄,而对于精神状态,刑法中称之为刑事责任能力。
刑事责任年龄分为无刑事责任年龄、相对刑事责任年龄、完全刑事责任年龄三种。
1、无刑事责任年龄指的是不满14周岁的人。
2、相对刑事责任年龄的年龄阶段为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
3、完全刑事责任年龄则是已满16周岁的人。
在此部分,一定要注意一个小细节,在法律中,以上、以下、已满是包含本数的,故而,无刑事责任年龄的人具体是指小于不等于14周岁的人,相对刑事责任年龄的人具体是指大于等于14周岁小于16周岁的人,完全刑事责任年龄的人具体是指大于或等于16周岁的人。
此外,每一个年龄阶段进行区分的原因在于不同年龄阶段,所能独立承担刑事责任的范围也有所不同:
无刑事责任年龄即不满14周岁的人对于自身所实施的任何行为都不构成犯罪。
而相对刑事责任年龄即14周岁以上不满16周岁的人对于特定的8种行为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这8种行为具体是指: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放火、爆炸、贩毒、投放危险物质(口诀为“烧杀淫略,伤贩爆毒”)。理论问题需要重点掌握以下几个:
1.8种行为中不包括盗窃。故14周岁以上不满16周岁的人无论盗窃多少金钱都不构成犯罪;
2.8种行为都是故意犯罪,不包括过失犯罪,即14周岁以上不满16周岁的人对于任何过失犯罪都不承担刑事责任;
3.8刑法中所称的周岁均是以生日的第二天起开始计算,故而,14周岁生日当天的自然人杀人,不构成犯罪;
4.8中犯罪行为中不包括制造、运输毒品,即相对刑事责任年龄的人只对贩卖毒品构成犯罪,对于制造、运输毒品不构成犯罪;
5.8中行为中对于绑架不构成犯罪。
在实际考试过程中,喜欢考察的罪名之一是绑架罪,在绑架罪中,如果杀害被绑架人,只构成绑架罪,不另外以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但行为人若只是个15周岁的相对刑事责任年龄的人,绑架被害人并杀害的话,若只能以绑架罪定罪则不符合相对刑事责任年龄中要求的8种犯罪行为要求,则,为了保障刑法中罪刑法定原则与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应以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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