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贵州遵义公务员人民警察考试公告(56 1人)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公务员招录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招录工作按照编制招录计划、发布招录公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能测评(人民警察职位)、职位选择(合并招录职位)、体检、考察、公示、录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二、招录计划及职位
全市市、县、乡三级机关计划招录公务员和人民警察561人。其中公务员426人;人民警察135人。市级机关(单位)计划招录11人;县级机关(单位)计划招录213人;乡镇机关和市、县机关派驻乡镇机构(市场监管分局、乡镇法庭、司法所、派出所)计划招录337人。招录职位详见《遵义市2018年市、县、乡三级机关公开招录公务员和人民警察职位表》(附件1)。
报考乡镇机关和市、县机关派驻乡镇机构的人员纳入公务员乡镇培养计划和同步小康驻村工作计划,符合国家基层服务就业项目相关条件的,同时纳入国家基层服务就业项目人员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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