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云南玉溪元江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35人
一、用工单位
元江县公安局
二、招聘名额及岗位
拟招聘警务辅助人员35名:勤务辅警30 名,负责协助公安机关开展勤务工作;文职辅警5名,负责协助公安机关开展文秘、计算机相关工作。详见附件1:元江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岗位需求表。
三、招聘条件
(一)政治可靠、品德高尚、无不良违法违纪记录,无不良个人征信记录,热爱公安事业,志愿从事公安辅警工作;
(二)勤务辅警年龄在18-30周岁(1988年3月20日-2000年3月20日期间出生),文职辅警可放宽至35周岁(1983年3月20日-2000年3月20日期间出生),不受户籍所在地限制;
(三)文职辅警招聘对象需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勤务辅警需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报考人员需在2018年1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
(四)身体健康,男性身高1.70米以上,女性身高1.60米以上,裸眼视力不低于4.2;
(五)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退伍士兵及特殊技能人才优先招聘;
(六)招聘合格后,服从分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符合招聘条件: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免于刑事处罚的;曾受过治安处罚的;曾受过劳动教养的;曾被开除党、团籍的;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在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近三年曾受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等处分的;有吸毒史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3.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
4.道德品质不良,社会责任感和为人民服务意识较差,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的;
5.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6.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工作实行现场报名。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18年4月2日至2018年4月4日(上午8:30-11:30时,下午2:30-5:30时);
2.报名地点:玉溪宸才人力资源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元江分公司(元江县澧江路48号县公安局大门右侧10米)。联系人(赵先生:18987717979,0877-6019269)。
(二)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有效证件(身份证、毕业证及相关技能证明材料)原件及A4纸复印件一份、个人征信记录一份,近期免冠小一寸照片1张,如实填写报名表。
2、报名资格审核由玉溪宸才人力资源咨询管理有限公司负责,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报考职位条件和要求的,资格审查部门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考试的资格。
3.报考人员应当对报考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禁止恶意填报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参加相应考核环节的资格,已经聘用的,解除聘用。
4.对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人员,每人交报名考试费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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