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天津津南区八里台镇招聘综合执法编制外执法辅助人员公告(20人)
为满足我单位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编制外合同制工作人员20名,经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确定聘用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社会人员。
(二)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遵纪守法。本人无违法犯罪记录;
2.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3年1月3日至2001年1月3日期间出生);
3.具有天津市津南区户籍(户口迁入时间截止至2019年1月3日之前);
4.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较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5.身体健康,品行端正;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能适应夜班工作;
7.自愿从事综合执法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8.具有岗位要求的国家承认的学历及其他相关证书/证件(学历证、退役证等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取得时间截止至2019年1月3日);
9.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10.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11.持有港、澳、台或国外院校毕业证书的人员,需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受过党纪、政纪、军纪处分的;
4.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5.道德败坏,有不良行为,受过公安机关处理的;
6.在读的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学生;
7.现役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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