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2013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面试安排
根据《湖北2013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考招生公告》得知,湖北2013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面试安排如下:
一、公开调剂
资格复审结束后,计划录用人数与通过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且资格复审合格的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职位,须通过调剂补充人选。调剂后,对招录计划与进入面试人数仍然达不到1∶3竞争比例的职位,除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开考的职位外,一律取消、合并或核减招录计划。
调剂职位及调剂相关事宜,届时可登陆考录湖北人事考试网查询。
二、面试和体能测评
面试按照《湖北省公务员录用面试规程(试行)》组织实施。报考人员综合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按笔试总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折算,保留小数点后2位。
报考监狱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人员,面试结束后须参加体能测评。体能测评标准按国家《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48号)执行。体能测评三个项目中,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不合格人员不得进入体检、考察环节。每项体能测评成绩由考生当场签字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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