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公告规定的缴费结束时间,本次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法检类职位中,共有10个职位未达到1:5的开考比例。根据《2013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招录公告》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
1.将94921801、94921803、94921804、94941103、94941203、94941702、95041105等7个职位的开考比例放宽到1:3。
2.对报考人数不足3人的94921904、94941303、95021701等3个职位,取消录用计划,相关笔试考务费由省人事考试中心退还考生。
特此公告。
2013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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