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国家高度重视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由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意见》,省、市相关部门也研究制定了本地警务辅助人员相关政策,警务辅助人员队伍日益规范化和正规化。为维护稳定的社会政治和治安环境,保障和促进烟台经济社会各项事业蓬勃发展,根据工作需要,烟台市公安局自即日起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支队警务辅助人员(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计划
警务辅助人员依法履行辅助性警务职责,由公安机关管理使用,在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指挥和监督下开展辅助性工作。
计划招聘男性35名。
招聘岗位详见《2018年烟台市公安局招聘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支队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三)年龄在18周岁至30周岁(1987年1月11日至2000年1月10日期间出生)。
(四)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五)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六)身体健康,体形端正,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无色觉异常,无文身,无肢体功能障碍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身高1.70米及以上。(应当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有关职位对身体条件的要求)。
(七)具备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育和强制隔离戒毒的;
3.曾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4.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5.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6.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7.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8.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个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能测评、体检、政治考核、公示等程序,择优聘用签订合同。
(一)报名与现场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8年1月10日-1月11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16:30);
2.报名地点:烟台市人力资源市场(地址:烟台市莱山区府后路2号,烟台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二楼大厅。乘坐7、10、17、23、52、62路公交车至烟台人力资源市场站点下车即可)。
3.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需携带以下材料:《烟台市公安局招聘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支队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需正反面打印)。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户口簿(索引页和本人户口单页)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并打印)。近期白底彩色免冠2寸照片5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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