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兰州市榆中县招录交通辅警40 人公告
一、招考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年龄18周岁以上(1999年 9 月30日以前出生)、30周岁以下(1987年9月30日以后出生)。
3.大专以上文化程度(转业、退伍军人高中及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公安、政法院校毕业生,转业、退伍军人年龄可放宽至35岁。
4.身体健康,体型端正,脸部无明显疤痕、胎记,无残疾,无口吃,无色盲,无严重传染性疾病和慢性病;身高在170cm以上。
5.在同等条件下,有驾驶资格者优先聘用。
6.榆中县户籍,无违法犯罪记录。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①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②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③曾被用工单位辞退或者开除的。
二、组织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7年10月9日至11日,共3天。
(二)报名地点:榆中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办公室(302室)
(三)联系电话:5112904
(四)报名要求:
1.采取现场统一报名形式,由榆中县公安局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资格审查。
2.报考者须携带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近期白底彩色免冠一寸照片5张。
三、考试
(一)笔试:
笔试科目:《公安基础知识》,成绩实行百分制。
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二)面试:
面试人员按录用计划1:2的比例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报考人员的最终考试成绩按照6:4的比例确定,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计算公式为:最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四、体检
体检工作由榆中县公安局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测评项目和标准》统一组织进行体检(体检费自理)。体检合格者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聘用人员;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考试成绩依次递补。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政审
对体检合格者,由榆中县公安局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政审,政审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录用
经考试、体检和考察政审合格者,进行公示后,由榆中县公安局签订合同,县人社局、县财政局报备,并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七、聘用管理及工资待遇
(一)聘用管理。协警属于合同制人员,与县公安局签订聘用合同书,由县公安局统一管理。
(二)工资待遇。聘用人员参照榆中县公安局文职人员工资标准,享受岗位绩效工资。岗位绩效工资由基础工资和岗位等级工资两部分组成。基础工资为2000元/月,岗位等级工资500元/月;岗位等级工资同级档按3%年逐年递增;岗位等级工资按下一级岗位工资最高档的10%递增。
(三)社会保险及福利待遇。按照国家社会保障相关政策,聘用人员缴纳五项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个人缴纳部分由本人负担,单位缴纳部分由县财政统一负担。聘用人员试用期满,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年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健等福利待遇。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长理培训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责任编辑:长理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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