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2013政法干警招录培养面试安排
根据《江西2013政法干警招录培养公告》得知,江西2013政法干警招录培养面试安排如下:
1、确定面试名单。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末位同分时一并入闱),按以下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报考法律硕士研究生职位的,面试比例为4:1。报考其他职位的,计划数在4人及以下时面试比例为3:1;计划数为5人时面试人数为12人;计划数在6人及以上时面试比例为2:1。入闱面试人员名单及各职位入闱面试人员最低分数在网上公布。
入闱面试人数达不到上述规定比例时,面试比例可降为2:1。低于2:1时,相应调减录用计划。调减后的录用计划等于入闱面试人数除以规定的面试比例(计算结果出现小数时,采用进一法取整)。当只有1人入闱时,该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或者达到所在考场有效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能进入体检考察程序。
2、资格审查。入闱面试人员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的时间地点将在网上公布。资格审查时须提供毕业证、报名表、准考证、身份证及职位要求的有关证件,退役士兵还需提供退役证。资格审查中,对不符合报考条件和职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对取消或放弃面试资格产生的面试人员空缺,从本职位未入闱人员中按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如出现无人可递补、面试缺考等情况时,职位招考计划不再调减。当职位有效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招考计划数时,其中总成绩排名该职位末位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或者达到所在考场有效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能进入体检考察程序。
资格审查贯穿于考录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报考条件或职位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录用资格。
3、面试。面试时间和有关事宜另行通知。考生总成绩为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之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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