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2013年政法干警招录考试报名时间8月30日9时至9月2日
根据《山东省2013年政法干警招录考试公告》得知,山东省2013年政法干警招录考试报名时间如下: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资格审查分别由省公安厅和省司法厅负责。
(一)报名
1、个人报名:报考人员登陆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sdhrss.gov.cn)或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www.rsks.sdrs.gov.cn),如实填写、提交个人报考信息资料,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间为2013年8月30日9时至9月2日16时,查询时间为2013年8月31日9时至9月3日16时,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必须是1寸近期免冠照片,并且与进入面试后资格审核所提供的照片同一底版。
所有报考基层公安机关和基层监狱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人员,应于8月28日至9月1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由报考人员本人携带资格审核所需资料和下载填写的《2013年山东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公务员招考(招生)报名登记表》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目测和资格审核,合格者方可取得报考资格。其中,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还应携带户籍证明、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和退出现役证。
报考基层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现场目测和资格审核地点为:济南市无影山路33号,山东京华宾馆。
报考基层监狱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现场目测和资格审核地点为:济南市二环东路6997号,山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济南校区继续教育部。
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报考基层司法所的,应于8月28日至9月1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由报考人员本人携带户籍证明、身份证、毕业证和退出现役证,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地点为:济南市二环东路6997号,山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济南校区继续教育部。
现场资格审核通过后,应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指定网站进行网上报名和缴费。
报考人员在网上资格审核前多次登陆填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招考部门审核通过,不能更改。报考人员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者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报考人员应缴纳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 40 元。
3、其他:对最终确定的报考人数达不到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招考职位,计划录用1人的,取消录用计划;计划录用2人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录用计划。报考取消录用计划职位的人员,经本人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
(二)资格审核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核工作,贯穿整个考录工作的全过程。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在面试人员名单确定之后,需向招考部门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报考公务员诚信承诺书》及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其中,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3年应届毕业生在面试前须提交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和由省级就业主管部门签发的就业报到证,专科毕业生还须提供户口簿。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还需提供如下材料: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人员出具县级以上组织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人员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出具共青团山东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须提交户籍证明、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和退出现役证。
已签订就业协议或有工作单位的人员,要在体检考察前提交用人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取得面试资格的报考人员在面试前5天仍未向招考部门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后,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出现的职位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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