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2013年政法干警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报名时间
根据《山西省2013年政法干警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招录公告》得知,山西省2013年政法干警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报名时间如下:
(一)招录职位查询2013年全省政法系统基层法院、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定向招录培养364名。其中,基层法院机关16名,基层检察院机关22名,基层公安机关326名。在定向招录培养的364名中,面向退役士兵招录47名,面向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招录283名,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录34名。
具体定向招录的职位、人数、资格条件及招录培养院校、专业,可于8月27日后登陆以下网站查询。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sx.hrss.gov.cn)
山西省教育厅网站(www.sxedu.gov.cn)
山西省公务员局网站(www.sxsgwy.gov.cn)
山西人事考试网(www.sxpta.com)
山西省招生考试网(www.sxkszx.cn)
(二)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及网站
时间:2013年8月28日—9月1日
网站:山西人事考试网(www.sxpta.com)
2、网上提交信息、查询及缴费
①提交材料
报考人员可在2013年8月28日9:00 至9月1日18:00期间登录山西人事考试网站,提交报名申请,填写《报名登记表》。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部门或单位中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名时必须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且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凡因信息填报不全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应征入伍的高校毕业生(含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退役后报考试点班的,教育考试笔试成绩总分加10分。符合上述条件的考生按照本公告所附的《2013年山西省基层政法干警招录教育入学考试加分登记表》,下载后一式三份于9月16日8:00—18:00持本人身份证、退伍证、普通高校毕业证(均为原件)以及网上下载的《报名登记表》,到省招生考试基地1501房间(地址:太原市长风商务区长兴南街,联系电话:0351—4862659)进行加分资格审查并办理相关手续。逾期未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
②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报考人员可于2013年8月28日至9月2日在提交报考申请1个工作日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它职位。如在9月1日18:00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它职位。9月1日18:00—9月2日18:00前,报考申请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它职位。
③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于9月3日18:00前进行网上缴费。
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可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政策。通过资格审查符合享受减免考务费用条件的考生,请于9月3日到省人事考试中心进行确认,办理减免考务费用的手续。确认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者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
④开考比例
报考人数应达到拟录用人数的3倍以上,达不到的要减少录用名额,使报考人数与拟录用人数达到3:1,如录用名额减少到只有1名仍达不到3:1的,则取消本职位的考试。其中报考法律硕士职位的,开考比例须达到5:1。
考生报考职位被取消的,可重新改报其它符合资格条件要求的职位。改报时间为:2013年9月5日14:00至18:00。报考人员可登录原报名网站,进行职位改报。改报职位资格审查时间为:2013年9月5日14:00至9月6日9:00。资格审查结果可于2013年9月6日9:00至12:00查询。考生报考职位被取消的,未改报其他职位或改报其他职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由考试机构全额退付考生报考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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