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2013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定向招录面试安排
根据《吉林省2013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定向招录公告》得知,吉林2013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定向招录面试安排如下:
面试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按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面试采取无领导小组讨论的方式进行。参加面试的人选,按照招录计划,根据考生笔试成绩,在合格线以上的人员中,按照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如考生笔试成绩总分相同,依次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民法学》或《专业综合Ⅰ》成绩高者优先;如各科成绩均相同,一并进入面试。
面试前,由招录机关对参加面试的人选进行报考资格条件复审。资格复审时,考生应提供本招录职位所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具体应提供本人毕业证原件、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原件、笔试准考证和招录职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等。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还须提供本人服务合同原件、服务单位出具的证明和服务期满的考核材料等;资格复审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经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核准,在报考同一职位且笔试成绩在合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有关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由招录机关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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