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红山区2013年招聘特警、法警、消防员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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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页报名事项 第2页考试事项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政法队伍建设,提升政法队伍整体基础素质和能力水平,结合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内人社发〔2012〕166号),现就我区2013年政法人才招聘工作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招聘原则 首页 1 2 尾页
(二)坚持专业对口,择优招聘的原则。
(一)本次公开招聘政法工作人员31人(其中定向招聘“六类项目生”及退役大学生士兵岗位11人)。
2、法院法警男性4人(其中定向招聘“六类项目生”及退役大学生士兵岗位1人);
4、政府专职消防站消防员男性3人(其中定向招聘“六类项目生”及退役大学生士兵岗位1人)。
三、招聘范围
六类服务基层项目是指:选聘高校毕业生到嘎查村任职工作(简称“大学生村官”)、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简称“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简称“西部计划”)、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简称“社区民生志愿者”)、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简称“特岗教师”)、面向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选拔储备高校毕业生计划(简称“储备人才”)。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4)身体健康,无残疾和传染病。双眼裸视力达到4.8以上。男性身高175cm及以上(消防员身高170cm及以上),女性身高170cm及以上;
(6)学历要求:具有普通高校全日制专科及以上相应学历。退役士兵具有国民教育序列专科及以上学历。
(8)报考定向招聘“六类服务基层项目岗位”的人员,必须是截止2013年9月30日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或退役大学生士兵。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2)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4)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含试用期内)工作人员;
(6)应聘到岗位后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五、招聘步骤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2、报名时,要认真阅读招聘简章和招聘计划表,仔细鉴别个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名与参加笔试、面试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报考者须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聘用的,责任自负(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在招考期间必须畅通,电话号码无法接通或所留号码错误而影响本人招聘的,责任自负)。报名时,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报考人员须按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如实填写《报名表》,未如实填写的,一经发现取消其本次报考资格。
(1)资格审核工作由区公安分局组织实施。出现异议的,由区监察局牵头,相关专家组成的资格复审仲裁组作出裁决。
(3)六类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设岗位的应聘者,须提供服务项目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服务项目县级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或服务开始日期)、考核合格(或考核初步意见)的证明或退役士兵证。
4、报名时间:2013年7月29日开始至8月2日止。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7、同一岗位招聘计划数与报考人数比例应达到1︰5方可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等定向职位如果达不到开考比例,将其定向职位调剂到相应非定向职位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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