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公安系统2013年招考基层人民警察报考条件
根据《上海市公安系统2013年招考基层人民警察公告》得知,上海市公安系统2013年招考基层人民警察报考条件如下: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备中央和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有关招考的学历、年龄等具体条件详见政策问答。
根据公务员法及其有关规定,服务年限满2年(含试用期)但尚在5年服务期内的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须经所在机关(单位)批准同意。
面向全国招考的优秀非应届毕业生,必须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且符合上海市人才引进的条件。
有以下情形的人员一律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中央及地方公务员招考过程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服务年限不满2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报考人员也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录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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