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监狱管理局2013上半年公开考试录用人民警察体检注意事项
根据《四川监狱管理局2013上半年公开考试录用人民警察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得知,四川监狱管理局2013上半年公开考试录用人民警察体检注意事项如下:
1.请参加了本次面试、体能测评结果为合格的所有考生须保持电话通讯畅通,否则,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等待体检期间,考生也可主动电话咨询报考单位。
2.体检当日请务必携带本人身份证。考生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由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3.体检前三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吸烟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4.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5.体检当天请着轻便服装,不穿有金属饰物衣裤。
6.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7.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对您的录用。
8.请考生如实向体检单位提供本人以往病史和实际身体状况。考生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由招录机关给予其不予录用的处理。
9.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
10.亲属及其他人员切勿陪同体检。
11.根据《公告》规定和工作实际,超过8月9日,不再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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