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2013考试录用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素质测评的通知
根据《2013年威海市考试录用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简章》的规定,现将2013年威海市考试录用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素质测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测评项目及标准
体能素质测评项目及标准按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规定执行。
二、注意事项:
(1)考生需携带身份证原件、面试通知单参加测评;
(2)考生在体能素质测评开始后,未到达测评现场的,视为自动弃权;
(3)考生自备运动物品,体能测评当天如遇恶劣天气不能进行,测评时间另行通知;
(4)测评时如发现替测违纪现象,按严重作弊处理,直接取消录用资格, 体能素质测评结束后当场公布成绩。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2013年威海市考试录用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简章》等相关规定执行。
联系电话:0631-5192169
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威海市公安局
2013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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