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宁波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辅警若干名,派驻所属单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文职辅警3名(从事窗口服务、后勤助理等岗位);
勤务辅警23名(从事接警员、重点目标检查、看押监管、监察留置等岗位)。
二、应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热爱公安事业,具有较强的奉献和吃苦耐劳精神,纪律观念强;
2.具有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身心健康,体貌端正,口齿清楚,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身体裸露部位无纹身、明显癜痕、疤痕、色素斑和身体其他大面积的疤痕挛缩;
3.男性纵跳摸高265厘米、女性纵跳摸高230厘米及以上;双眼矫正后视力在4.8以上。
(二)年龄要求
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4年6月12日至2001年6月12日期间出生),有特殊要求的岗位,以该岗位明确的要求为准。
(三)岗位要求
1.文职辅警:本科及以上学历,体貌端正,普通话标准,具有较强的文字功底,有能熟练使用各类办公软件,接受能力强,汉语或汉语言文学专业,有群众工作经验,会简单英语交流者优先;
2.勤务辅警: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特殊技能、专业特长的人员和曾在服役期间受到表彰奖励的退伍军人,及条件艰苦岗位急需的人员可适当放宽条件,但其应承诺在入职后最长3年内取得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或相应技术职称,否则不予续聘;
(1)接警员:女,招3人,普通话标准,能熟练操作电脑。能熟练听、说宁波本地方言及具有一定的外语口语对话能力者优先;
(2)重点目标检查:男女不限,招1人,有一定文字功底、党团工作经验者优先;
(3)看押监管:男女不限,招7人,能适应24小时轮班工作,退役士兵优先;
(4)监察留置:男,招12人,能适应24小时轮班工作,退役士兵优先。
(四)有以下情形之一,不得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行政拘留以上处罚或者司法拘留处罚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3.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4.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5.其他不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招录程序
报名确认并符合岗位所需的报名人数后,按笔试、面试、体能测试、健康检查、政治审查、聘用公示六个程序进行。参加前一项考试不合格者,不再进入下一程序,作淘汰处理,最终择优确定聘用人选。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工资待遇
(一)聘用人员依法与宁波东方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派遣制劳动合同;
(二)人员薪酬由市财政统一保障,实行岗位绩效考核管理;
(三)人均工资福利在6.5万以上,以上薪资包括单位及个人缴纳的五险一金;
(四)用工单位提供就餐,费用自理。
五、工作地点
宁波市公安局及下属单位。
六、报名及注意事项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本招聘即日起至2019年6月12日,有意向者请下载附件中的报名表并填写完整,投递至yzdfrl@163.com,注明“姓名+应聘具体岗位”,如“张三+窗口服务”,逾期不再受理。
(二)注意事项
后续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户口本(含父母亲、兄弟姐妹、配偶子女)复印件、最高学历证书(退伍军人需提供退伍证)复印件、学信网本人学籍证明一份、驾驶证复印件、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照一张,外地户口需提供居住证明。
联系人:钟老师
联系电话:18067287670
点击下载》》》
附件:宁波市公安机关辅警招聘报名表
点击加载更多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