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县政府研究批准,我县为公安局交警大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0名劳务派遣制工作人员。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人员40名,其中交通协管员38名(限男性)、文秘类1名(性别不限)、财会类1名(性别不限)。
三、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组织纪律观念强,志愿从事交管工作。
(二)具有宁晋县户籍。
(三)具有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男性身高1.70米(含)以上,女性身高1.60米(含)以上,视力等身体条件也应符合招录人民警察相关要求。
(四)报考交通协管员岗位的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8年6月10日后出生)。文秘和财会岗位的可放宽至35周岁(1983年6月10日后出生)。
(五)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退役军人学历可放宽到高中(中专)学历。
(六)专业要求:报考文秘岗位考生应为文秘、汉语言文学、新闻学、法律类等专业;财会岗位考生应为财会类相关专业,并具有1年以上财会相关工作经历;交通协管员岗位不限专业。
具体岗位条件附后。
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报考:
(一)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
(二)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三)曾被开除党籍的。
(四)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五)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本人或家庭成员及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六)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活动的。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通过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体能测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确定聘用人员。
1、公告:2019年6月5-9日在宁晋县人力资源网、宁晋县人事考试网、电视台等媒体进行公告。
2、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6月10-12日;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资格初审及缴费。每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报考一个岗位。
报名网址:“宁晋县人事考试网”链接(IP地址:60.6.227.159),进入招聘报名系统。
(3)交纳报名费100元。
网上报名的基本程序:
(1)考生开始报名前,须详细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拟应聘岗位条件,认真阅读《报考须知》并同意《诚信承诺书》,然后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考生必须履行《诚信承诺书》,如实填报有关信息,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在资格复审时,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应聘资格。
(3)报名时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缴费操作,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4)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不能再修改,将进入缴费程序。
(5)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缴费截止时间、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笔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6)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3、笔试:
笔试时间:2019年6月22日,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为6月20-21日。
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交通法律法规、时事政治。满分100分。笔试成绩于2019年6月25日前在网上公布。根据招聘计划和笔试名次,按4: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能测试的人员。报考文秘类和财会类岗位考生不参加体能测试,按照2:1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
4、体能测试:
测试时间及地点以网上公告为准。
测试项目: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立定跳远、引体向上。
采取100分制,每项成绩25分,根据招聘计划和体能测试成绩高低,按2: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
5、资格复审:
(1)审核时间:2019年7月8-9日。
(2)审核方式:由人社局与交警队联合审查。
(3)审核地点:交警大队四楼。
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应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信网打印电子注册备案表、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工作经历证明等材料,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的,进入面试程序。经审查网上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或与应聘条件不符的考生,取消其应聘资格,按体能测试成绩(文秘、财会类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
6、面试:
(1)面试时间:2019年7月20日。
打印面试通知单时间:2019年7月18-19日。
(2)面试方式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
面试满分100分,当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
7、成绩计算: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根据综合成绩高低,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比例内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考察、体检人员:面试成绩较高者、学历(学位)较高者、年龄较小者。
8、体检、考察
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民警察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对体检不合格者,依据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考察政审参照《录用人民警察政审规定》执行。对因政审考察不合格者,将取消其资格,并依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依次递补。
9、公示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在“宁晋县人事考试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存在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其拟聘资格,公示期满后,符合聘用条件的,确定为聘用对象。如有考察、体检、公示不合格的,按照总成绩依次递补。
六、聘用及相关待遇
本次招聘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制,由派遣公司与本人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包含在合同期限内),聘用合同期限5年;合同期满,经用人单位、派遣公司和聘用人员三方同意后可续签合同。
工资按照我县最低工资标准上浮60%,加上工龄工资(每年5元)计算发放;按企业基础标准缴纳养老、医疗、工伤保险,根据考核情况,每年末根据考核情况增发一个月工资作为年终一次性奖金。
七、其它事项
(一)应考人员所持证件应真实、有效,在公开招聘任一程序中,如发现提供虚假证明或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二)应考人员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时,要携带本人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单和有效身份证,证件不全的不得参加考试。凡在规定时间,未按要求参加公开招聘规定程序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被聘用人员要在规定期限内到用人单位报到,逾期7天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
咨询电话:0319-5689085
监督电话:0319-56890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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