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2019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的有关规定,现将梧州市公安机关2019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体能测评对象
参加体能测评的人员为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面试入围人员(具体人员名单见附件,按准考证号顺序排列)。体能测评前,已确认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人员,不需参加体能测评。
二、体能测评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2019年6月11日(星期二)上午8:30。
(二)地点:梧州市第一中学高中部体育场,即原梧州高中体育场(地址:梧州市文澜路11号)。可乘坐2路、3路、7路、11路、12路、13路、18路、20路、26路、28路、46路和49路公交车到文澜站下车。
三、体能测评的项目和标准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规定,体能测评的项目和标准如下:(附件)
体能测评三项全部达标方为合格。报考基建管理、外语及少数民族语言紧缺职位的人员,体能测评项目三项中有两项达标的,视为合格。体能测评项目中,只有纵跳摸高的测试次数不超过3次,其他两个项目的测评次数均为1次。
四、考生注意事项
(一)体能测评前,考生应了解体能测评的项目、标准和注意事项,结合本人身体状况,根据个人意愿决定是否参加体能测评。
(二)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须于2019年6月11日上午8:30前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到梧州市第一中学高中部体育场报到并现场验证。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体能测评资格。
应试人员居民身份证失效、遗失或正在办理更换的,凭有效期内的临时居民身份证或考场辖区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注明有效期限的临时身份证明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其他证件(证明)均不能代替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三)考生根据体能测评需要自备运动衣、运动鞋等物品。
(四)体能测评结果当场公布。体能测评不合格的考生须签字确认后方可离开考点。
(五)因报考人员放弃体能测评或体能测评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六)体能测评不收取费用。考生交通、食宿自行安排,费用自理。
联系人:谢万民、杨彬,联系电话:0774-280021、6013206。
点击加载更多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