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2013年招警考试录用人民警察(司法警察)体能测评、体检和资格复审公告
摘要:南通市2013年招警考试录用人民警察(司法警察)体能测评、体检和资格复审
根据《江苏省公安机关201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简章》、《江苏省司法行政系统201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简章》、《关于2013年全省公务员招录考试笔试成绩最低合格线划定的通知》、《南通市201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简章》的有关规定,现已从笔试合格人员中,按招录计划人数1:5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能测评、体检人员(名单附后)。具体公告如下:
(一)时间安排
2.4月21日(星期日)上午6:30,监狱系统司法警察(含法院、检察院系统司法警察)参加体能测评。
(三)体能测评对象:在笔试科目合格的人员中,按照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能测评的人员。不足1:3面试人选的,从高分到低分递补测评。递补达不到1:5比例的职位,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参加体能测评人员。
1.请进入体能测评的人员,携带本人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到南通市青年东路105号(南通纺织职业技术学院南校区)集中。
二、体检
1.4月22日(星期一)上午6:00,南通市公安局、海门市公安局体能测评合格人员参加体检;
3.4月22日(星期一)上午8:15,崇川区人民法院、港闸区人民法院、如东县人民检察院、如皋市人民法院、通州区人民法院、海门市人民法院、海门市人民检察院、南通监狱、南通女子监狱、通州监狱体能测评合格人员参加体检。
(三)体检标准: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执行。
(五)体检注意事项:参加体检的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二寸免冠照片1张、体检费用300元,空腹。对体重、视力、血压有疑义的应当场提出复测,事后不再安排。
(一)时间安排:4月22日下午2:00。
(三)资格复审对象:参加体检的考生全部参加资格复审,最后根据规定按1:3的比例进入面试。
1.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指已与用人单位签约的协议书)等,委培、定向、联办的应届毕业生还需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
3.留学归国人员,除需提供《公告》、《简章》中规定的材料外,还要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学历证明或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5.军队转业干部、复员退伍军人需提供安置地的户籍证明或身份证;
7.报考职位代码为“93”的考生提供所在县(市、区)组织人社部门聘期考核合格的证明;报考职位代码为“96”的考生,需提供省或国家项目管理办公室制发的《志愿服务证》,所服务县(市)项目管理办公室证明或《志愿服务鉴定书》,名校优生人员、大学生村官提供组织人社部门考核合格证明;
9.父母身边无子女的考生需提供父母的户籍和居住证明以及独生子女证;
以上所有证件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确因特殊原因本人不能到现场参加资格复审的,可委托其他人员代为复审,代为复审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2.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各职位参加面试的人选。
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附件: 警察进入体测名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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