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防城港边境管理支队服务群众、打击犯罪和维护稳定等能力,确保边境地区社会治安大局稳定,经报请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同意,防城港边境管理支队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0名辅警。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
一、工作岗位
防城港边境管理支队。
二、工作职责
(一)收集、报告边境辖区的敌社情和舆情信息线索;发现、报告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治安问题和矛盾纠纷,协助做好教育、疏导、化解工作;
(二)协助预防、制止违法犯罪活动;
(三)协助开展治安巡逻、治安检查、治安执勤、设卡守候等治安防范工作;
(四)协助盘查、堵控、监控、看管违法犯罪嫌疑人;
(五)协助维护案(事)件现场秩序,保护案(事)件现场,抢救受伤人员;
(六)协助开展法制和安全宣传教育,发动辖区单位和群众开展防盗、防破坏、防火、防治安灾害事故的“四防”等安全防范工作;
(七)协助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参加抢险救灾工作,应对突发事件,保护公私财产安全和人民群众的人身安全;
(八)协助开展走访群众、实有人口管理、人口信息采集等基础工作;
(九)协助对进出边境管理区人员和交通运输工具检查;
(十)其他可以由勤务辅警协助开展的工作。
三、招考聘用基本条件
(一)年龄18至45周岁的中国公民;
(二)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文职辅警还应当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和岗位需要的专业资质或专门技术;
(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可靠、作风正派、品行端正;
(四)责任心强、身心健康,热爱移民管理事业,自愿从事辅警工作;
(五)具有公安工作、警务辅助工作经历,复退军人的优先考虑;
(六)边境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符合招聘条件:
(一)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二)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三)曾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四)本人家庭成员或者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五)本人或者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六)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四、招考程序及安排
本次招聘实行公开选拔。即:向社会公布招聘职位及所需资格条件,由应聘人员自愿报考。经报名、审核、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公示、培训、聘用等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6月4日—2019年6月9日。
2、报名地点:防城港边境管理支队、防城港边境管理支队东兴边境管理大队。
3、报名要求: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报名须提供本人户口簿或身份证、毕业证书、复退军人有效证件等相关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警务辅助人员政审表》(附件1),同底版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张,填写《防城港边境管理支队辅警报名登记表》(附件1)。
应聘人员所提交的有关证件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且需与《防城港边境管理支队辅警报名登记表》中填写的信息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
(二)政治审查
1、政治审查时间:2019年6月10日。
2、政治审查方式:由防城港边境管理支队招聘工作组对报名人员的《警务辅助人员政审表》进行复合,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三)面试
1、面试时间:2019年6月11日—2019年6月14日。
2、面试方式:由防城港边境管理支队组织开展,面试组成员由3人组成。按照岗位需求1:1.5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思维、理解、应变、分析、语言表达、法律法规等知识能力。
若拟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不足1:1.5,视报名情况,调整拟招聘人数或进入面试人数。
(四)体能测试
根据面试成绩确定进入体能测试人员名单。
1、体能测试时间:2019年6月17日。
2、测试方式:由防城港边境管理支队组织开展。体能测试分值100分,按照《公安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附件2)执行,成绩当场公布,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五)考核
1、考核时间:2019年6月19日。
2、考核方式: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体能测试合格),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名单。考核工作由防城港边境管理支队组织实施。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核。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可从报考同一职位的其他人员按面试成绩排序(体能测试合格)依次递补进行考核。
(六)体检
1、体检时间:2019年6月23日前。
2、根据考核结果,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名单。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国家公安机关公布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负担。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可从报考其他人员按面试成绩排序(体能测试、考核合格)依次递补进行体检。
(七)公示
在面试、体能测试、考核、体检全部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为期 7天的公示。
(八)聘用
1、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 按规定程序办理有关手续。
2、应聘人员按照通知要求持相关证明材料到防城港边境管理支队指定地点报到。
3、招聘人员经过 2个月试用期后,并进行为期1个月的岗前培训,合格后才予以正式聘用,首次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为一年。合同期满后,考核为合格等次以上的,优先续签合同。
五、工资待遇
1、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两个月,期满不能胜任工作岗位者,支付2000元/月工资,不再聘用;不满一个月的按日均计算报酬;试用期满,能够胜任工作岗位的,与防城港边境管理支队签订正式劳动用工合同。
2、签订正式劳动用工合同后,工资待遇按参照公安机关聘用人员工资待遇,约4.2万元/年(含五险)。
六、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要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社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对违反有关政策规定的,应立即予以纠正,如发现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视情节轻重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其它
1、本简章由防城港边境管理支队负责解释。
2、报考咨询电话:0770-3251501-36105(防城港边境管理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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