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维护社会稳定,加大社会治安管控力度,为全县社会经济发展保驾护航,根据上级公安机关的要求和形势所需,经县公安局党委与县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局共同协商,决定在全县范围内招收警务助辅人员36名。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聘人数、程序、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人数
果洛州玛沁县公安局共计招聘人数为36人。主要从事文职、治安巡逻、和应急处突的辅助性工作,根据实际需要,安排昼间或夜间路面巡逻。工作期间统一着配发的制式服装。
(二)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体能测评、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的程序依次进行。
(三)招聘范围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具有维护社会治安稳定,敢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勇敢精神,品行端正,热爱公安事业,无违法犯罪行为,无不良嗜好,具有履行职责的工作能力;
3、本次招聘职位部分面向具有青海户籍(2019年5月1日前具备青海省户籍)、部分具有果洛州户籍(2019年5月1日前具备果洛州户籍)或果洛州生源的毕业生,实际按照招聘职位表资格条件对应设置;
4、报考果洛州玛沁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职位的年龄要求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职位(1983年5月1日至2000年5月1日期间出生);
5、具备警务辅助人员招聘的基本条件和报考职位要求的相关专业及资格条件;
6、报考年龄、学历等各类事项的时间截止日期为本次报名工作第一日。报考者达不到报考资格条件要求的不予报名。资格审查将贯穿考录工作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不符合条件者,取消本次聘用资格;
7、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招聘为辅警:
(1)受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强制隔离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
(3)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
(4)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人员;
(5)本人家庭成员或者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本人或家庭成员及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和资格审查实行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初审、现场签订诚信承诺书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19年6月4日9:00至6月14日18:00。报考人员请在规定时间内本人持相关材料到果洛州玛沁县公安局政工监督室进行报名,现场报名时,必须由本人持相关证件、材料报名,考生必须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每人仅限报考1个职位。
报名时,需向报考单位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户籍证明、学历证书以及报考职位资格条件所需有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进行资格初审。同时,考生需自行下载《果洛州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附件2)填写完整并携带本人小二寸照片纸质版3张、电子版1份(电子版与纸质版照片需一致)前往报名。考生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不提交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取消本次聘用资格。
三、笔试科目、权重、时间和地点
(一)笔试科目和权重
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公安基础知识,各占笔试总成绩50%。笔试总成绩占考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4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保留2位小数。笔试单科缺考或成绩为零分的考生,取消本次考试录用资格。
(二)笔试科目、地点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公安基础知识
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四、其他事项
(一)开考比例
果洛州玛沁县公安局招聘职位开考比例为招录人数与报考人数之比为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参照公务员、事业单位有关要求和工作方式进行。
(二)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
凡招聘职位人数与资格复审人数比例为达不到1:3的职位,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进入下一招聘环节,未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资格。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根据所有考生笔试成绩总和结合实际划定。
(三)藏语口语能力测试和体能测评
笔试结束后,在面试前,报考藏汉双语职位的考生须进行藏语口语能力测试。所有资格复审通过的考生须进行体能测评,测评工作由果洛州公安局统一组织会同州人社局共同开展。藏语口语能力测试或体能测评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
(四)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
面试环节不设定合格分数线,面试缺考或面试成绩为零分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总成绩并列的处理
在笔试、面试结束后,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下一招聘环节人选;笔试总成绩相同的,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下一考录环节人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相同的,由招聘单位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拟录用人选。
(六)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人选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按该职位的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一次,考察及以后的招聘环节不再递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
(七)聘用和待遇
1、拟聘用人员名单确定后,在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和各招聘单位官网上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2、公示期满后,由各招聘单位统一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合同期限为1年)。
3、警务辅助人员工资待遇按照《关于下达全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用人额度及最低薪酬标准的通知》执行。
特别提醒广大考生,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培训班,切勿上当受骗。
咨询电话:
果洛州玛沁县公安局:18909759096 15809750268(政工监督室)
果洛州人社局考试中心:0975-8386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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