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全区政府专职消防队伍骨干执勤力量,提升应急救援工作水平,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0人,结合琅琊区消防救援工作实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此次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50名,其中:通讯岗位2名、限男性;文案人员2名限女性;专职消防员岗位46名限男性。试用期满(岗前培训),结合两中队执勤实力,分配至各各中队担负执勤备战等任务。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滁州市户籍(毕业大学生、转退军人、特殊人才除外);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品德良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坚定的政治素质、较强的正义感;
(三)热爱消防事业,具有奉献精神,服从命令与安排,听从指挥;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素质条件,并经体检、体能测试和岗前培训合格,体检标准参照征兵体检标准;
(五)应聘人员须具备高中或中专以上学历;
(六)专职消防员,18-25周岁(特别优秀的适当放宽至30周岁),主要从事灭火应急救援工作以及相关辅助性工作
(七)身高165cm以上,裸眼视力不低于1.0;
(八)无违法犯罪记录,退役军人在部队服役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并需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政审合格证明;
(九)符合下列条件者优先:
1.全国消防部队退役士兵;
2.全国其他部队退役士兵;
3.具有1年以上专职消防队工作经历(需提供单位开具的包含在职经历和工作表现的证明材料),获得招聘岗位相应资格证书或职称的、具有注册消防工程师、电脑网络维修、驾驶、化学、水电、体育、文艺专业;
(十)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有纹身和明显伤疤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有吸食毒品等不良行为的;
3.身体具有疾病或残疾,不适合在消防岗位的人员。
三、福利待遇
年薪不低于6.5万元:由基本工资、工龄工资、绩效工资、岗位补贴、加班补助、高危补贴、未修假补助、年终奖(工作满1年以上)等组成。
(一)在岗位设置方面,对综合表现优秀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从中推荐参加消防员招录考试并优先录取,享受与编制内消防员同等待遇。
(二)按照《劳动法》规定为入职者缴纳医疗、生育、工伤、养老、失业、商业险和住房公积金。
(三)专职消防员、消防车驾驶员享受消防指战员同等住宿条件和伙食标准。
(四)专职消防员、消防车驾驶员工作期间每周采用休息2天的方式执勤,其他时间为上班时间(具体由用人单位在不影响执勤的基础上计划安排休息时间),工作满1年以上带薪休假10天,工作时24小时执勤,准军事化管理,遵守用人单位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其他岗位工作时间同地方其他单位。
四、报名方式
(一)本次报考采用电话报名和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根据自身情况及拟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和专业要求,在报名时填写一个报考岗位,可在报名表格上注明。
(二)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19年6月28日
(三)报名地点
滁州市琅琊区消防救援大队 (滁州市琅琊区清流西路345号)
(四)报名结束后统一进行面试与考核,考核合格进行岗前录用培训
(五)联系电话:18255044119(王班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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