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宁波市消防救援支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文职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宁波市消防救援支队,成立于1978年。作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承担着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的重要职责,按照纪律部队标准建设管理,是应急救援的主力军和国家队。近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和上级机关的直接领导下,在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已发展成为一支专业化、现代化、正规化的队伍。
二、 招聘计划
招聘从事宣传培训、监督检查、火灾事故调查等岗位工作文员15名(具体岗位及招聘人数详见附件1)。
三、应聘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和社会公德,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志愿从事消防工作,无违法违纪行为;
(二)责任心较强,爱岗敬业,办事认真,吃苦耐劳,有团结协作精神;
(三)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特殊岗位和退役士兵或消防合同制队员,学历可以适当放宽,但不应低于高中学历,有较好的文字写作基础和口头表达能力及计算机应用能力;
(四)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之间,男性身高不低于1.65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55米,五官端正,举止大方,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
(五)宣传文员要有较好的文字功底、摄影技术、会视频拍摄剪辑,在宣传岗位有突出成绩的可以适当放宽条件并优先录用;
(六)本人或直系亲属未经营消防产品、消防检测、消防工程的。
(四)各岗位工作性质
宣传培训:
(一)协助消防监督执法人员制定和组织实施消防宣传教育计划;
(二)协助定期深入辖区开展消防宣传,举办消防咨询或培训讲座、消防演练、消防宣传资料发放等活动;
(三)协助开展消防宣传车赴社区、学校、企业、农村、乡镇巡回宣传活动,组织群众到消防站、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参观学习;
(四)协助拍摄灭火救援和抢险救灾图片及视频,制作消防安全常识宣传资料和电视宣传片;
(五)协助协调新闻媒体开展消防宣传报道;
(六)协助网络舆情巡查和监控工作;
(七)完成所在单位交办的其它任务。
火灾事故调查:
(一)协助开展火灾事故现场勘验,对相关证据进行固定和搜集;
(二)协助受理火灾复核申请,查阅火灾事故调查案卷;
(三)协助对违法嫌疑人、证人或者受害人进行调查询问时的记录工作;
(四)协助开展火灾模拟实验;
(五)协助制作或者送达封闭火灾现场公告、火灾事故调查登记表、火灾报告表、火灾痕迹物品提取清单、火灾损失统计表、火灾事故简易调查认定书、火灾事故认定书;
(六)协助制作或者送达火灾事故认定复核申请受理登记表、火灾事故认定复核申请受理/不予受理通知书、火灾事故认定复核终止通知书、火灾事故认定复核结论书、案件移送通知书;
(七)协助制作火灾现场勘验笔录、火灾现场图、询问笔录、火灾事故认定告知笔录、现场照片或录像说明、火灾事故认定说明、实验报告、火灾事故认定复核申请材料收取凭证、火灾事故认定复核调卷通知书、集体研究记录;
(八)协助制作或送达受案登记表、传唤证、告知笔录、呈请审批表、行政处罚决定书等行政处罚类文书;
(九)完成所在单位交办的涉及火灾事故调查其它任务。
监督检查:
(一)对社会单位进行消防监督检查,协助记录检查情况;
(二)对涉嫌违法的场所或单位进行摄像、照相等证据收集;
(三)对违法嫌疑人或证人进行询问时的记录工作;
(四)协助进行违法事实的调查,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五)协助实施和解除临时查封、行政强制执行等措施;
(六)协助制作或者送达责令改正通知书、受案登记表、检查证、传唤证、告知笔录、行政处罚决定书、临时查封决定书、同意/不同意解除临时查封决定书、强制执行决定书、同意/不同意恢复施工、使用、生产、经营决定书等法律文书;
(七)协助制作消防监督检查记录、勘验/检查笔录、询问笔录、呈请审批表、集体研究记录、送达回执、临时查封/强制执行现场笔录等文书;
(八)完成所在单位交办的涉及消防监督检查其它任务。
四、报名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时间:2019年5月31日-6月6日
(二)报名办法及流程:
1、报名者请携带宁波市消防救援支队招聘文职人员报名表(见附件二)、本人身份证原件、教育部学信网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个人1寸免冠照片3张、其他证明性材料等到宁波市消防救援支队政治处干部科(地址:海曙区环城西路222号)报名,或将报名表和其他证件扫描件等资料发至电子邮箱(413962242@qq.com或305683479@qq.com)进行报名。
2.报名截止后,将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电话通知符合条件者参加笔试、面试,参加考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安排将电话通知本人,未通过资格审查者,不再另行通知。
3.支队政治处将根据各岗位报名人数情况,对报考人员的报考单位和报考岗位做出相应调整。
五、考试、体检及政审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职位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单位承担)。若体检不合格的,不予录用,并按照成绩排名从高到低确定替补人选。 政审包含《无犯罪记录证明》等。
六、聘用
经审查合格,确定为拟聘人选的,由“天鸿人才开发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以当地劳动派遣公司为准)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工资不低于宁波市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试用期结束后,由用人单位(部门)出具试用期鉴定意见,鉴定不合格的不予签订劳动合同。
七、工作待遇、薪金及工作性质
1、年薪5万左右/年+优秀文员绩效考核奖,缴纳五险一金,薪资水平随岗位任职、等级、工作年限递增。
2、享受消防救援人员同标准伙食待遇。
3、工作表现突出者可享受疗养。
4、依法享有年休假等国家法定节假日
八、本简章由宁波市消防支队政治处干部科负责解释。
(联系人:叶津玮、邱勤 联系电话:13857877886、189678468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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