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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新疆霍尔果斯市消防救援大队辅助类消防员招聘10人公告

来源: 2019-06-11 09:25

 根据《关于做好伊犁州直辅助类消防员招聘工作的通知》(伊州政办发〔2018〕93号)的文件要求,现结合霍尔果斯市消防救援大队用人需求的实际情况,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辅助类消防员。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祖国统一。

2、政治立场坚定,遵守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自觉维护民族团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端正的人格品行。

3、自愿从事消防工作,爱岗敬业、善于思考、勇于奉献,吃苦耐劳。

4、战斗员、通讯员岗位年龄18周岁以上、26周岁以下(1994年9月1日至2002年9月1日期间出生),母语非汉语的少数民族考生汉语MHK等级水平为三级甲等以上;

5、原消防队伍中特殊专业岗位、复转军人、驾驶员岗位或大学本科(全日制)以上的年龄可放宽至30岁。

6、限男性(因工作需要),身高不低于1.60米,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民族不限,户籍不限。

7、具有正常履行报考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8、大专以上毕业生、解放军和武警部队退伍士兵、地方政府、企业专职消防队伍中符合条件的人员和有B2及以上驾驶证的人员优先录取。

9、消防文员岗位的年龄在35周岁以下,性别、民族不限,限大专及以上学历。

下列人员不在此次招聘范围:

1、近三年来,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

2、被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聘)的,或已被录取无故不报到上岗的工作人员。

3、目前伊犁州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工作人员。

4、曾因违反相关规定被单位解聘的工作人员。

5、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党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7、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强制戒毒和其他类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

8、家庭成员以及近亲属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9、法律、法规要求不得列入公开招聘范围的。

二、招聘程序、地点及时间安排

(一)报名、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

2.报名时间:2019年6月2日至6月20日

3.报名地点:霍尔果斯市消防救援大队四楼参谋办公室;采取电子邮箱网上报名人员提交《霍尔果斯市消防救援大队公开招聘消防员报名表》(附件1)及相关证明材料照片,请发送至邮箱2985297212@qq.com(发邮件后需电话告知,以便及时登记)。

4.报名要求:

(1)报名时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退伍证、驾驶证(如有B2以上驾驶证可一并携带)等相关证件及证明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各一份,以及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如网上报名,须面试当天将相关证件及证明材料的原件、复印件现场补证。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

(2)如报名提供的应聘资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应聘人员恶意扰乱公开招聘工作秩序或者伪造学历学位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应聘资格的,如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的,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二)面试

时间:2019年6月20日北京时间上午10:00。

1、确定人员:6月20日之前会以电话的方式通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环节(报考人员保持电话通畅),面试环节必须使用国语进行答题。

2、工作流程:

由霍尔果斯市消防救援大队负责制定具体面试方案,并在霍尔果斯市人社局的指导下、在霍尔果斯市纪委的监督下开展面试工作;持B照以上驾驶证人员加试驾驶技术实操,实操具体由消防大队组织实施;通信员、消防文员岗位电脑软件操作由消防大队组织实施。

(三)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由霍尔果斯市消防救援大队、人社局对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共同组织实施。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能测试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消防文员岗位不参加体能测试。

时间:2019年6月20日下午16时

地点:霍尔果斯市建设路7号消防大队院内

内容:3000米、100米跑、立定跳远

具体要求参见伊犁州霍尔果斯市消防救援大队公开招聘消防员体能考核标准(附件3)

(四)体检

体检工作由霍尔果斯市消防救援大队、人社局组织。根据政审(政审以委托霍尔果斯市公安局出具的政审结果为主,不合格一律不予聘用)、面试及体能测试总成绩排名(面试成绩占40%,体能成绩占60%),按照具体职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在霍尔果斯市人民医院组织体检。考生面试及体能测试总成绩相同时,按3000米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入围人员。

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要求复检的,经批准,可在伊犁州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复检一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对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从面试及体能测试总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执行。

(五)考察

1、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指定人员成立考察组,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的原则,对报考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廉洁自律、有无犯罪记录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全面了解,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2、体检合格的人员按照要求填写《考察表》(需加盖所在院校或单位、街道办或社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居委会印章),并提交考察所需有关材料,统一到霍尔果斯市消防救援大队进行审核,对查出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得进入公示环节,空缺的名额按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和调剂。

(六)公示

依据面试、体能测试、体检、政治审查结果将拟聘人员名单通过霍尔果斯市人民政府网站对拟招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七)培训及聘用

1、招聘人员集中培训1个月。经培训及结业考核鉴定合格者,由用人单位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培训不合格的不予聘用。新招聘的辅助类消防员服务期限暂定为一年,一年期满可以续聘。

2、拟聘用人员签订合同后,辅助类消防员工资由当地财政保障,按照霍尔果斯市辅警标准执行,新招录辅警月工资约7000元(含“五险一金”),工作满2年的,月工资约8000元(含“五险一金”)。

3、正式聘用人员加入现有消防救援队伍实行准军事化管理。在国家应急管理部统一部署、自治区应急管理厅组织实施的消防员招录工作中,同等条件下推荐优先录取;从退役士兵中招录、其他救援队伍或者具备专业技能的人员中招录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救援衔条例》中第四章第十五条之规定执行。

三、工作监督及其他要求

(一)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接受纪检部门、社会各界及考生的监督。

(二)考生须认真研读简章,并提供准确、畅通的联系方式。

(三)公开招聘中,对违反考试纪律的考官及工作人员,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严重违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违反纪律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

本简章由霍尔果斯市消防救援大队、霍尔果斯市人社局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 0999-8791119、0999-8791455

招聘监督电话: 0999-8794268

电话受理时间: 上午10:00-14:00(北京时间) 下午15:30-19:3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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