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自流井区人民检察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考聘用制书记员。聘用制书记员与自贡市联华劳务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到自流井区人民检察院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公开报考、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录取的办法进行。
二、用工性质
聘用制书记员,与联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至自流井区人民检察院工作。
三、招聘职位、名额及条件
(一)招聘职位及名额
聘用制书记员5名。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通过了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有初级以上计算机资格证书之一的,年龄放宽至37周岁(含37周岁);
5、报考聘用制书记员职位,女性身高1.55米以上,男性身高1.65米以上。
6、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无个人不良信用记录,未被法院纳入失信人名单,无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无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或调查,无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的情形;
7、身体健康,体检合格;
8、具备一定的法律专业知识和文字写作能力,能熟练操作计算机基本功能。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程序
1、报名要求:本次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报名时需本人持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原件(并各提供1份复印件),专业能力的相关证明文件,如实填写《报名表》(贴照片),并另提交近期1寸免冠证件照2张(背后写本人姓名)。报考者不得隐瞒有关问题或提供、填报虚假信息及资料。凡逾期不能按要求提供报考资料的,以及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以及提供虚假证件资料的,一律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己承担。
2、 报名时间:2019年6月4日—2019年6月6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30。
3、报名地点:自贡市自流井区人民检察院政治处(自贡市汇东路兴川南街159号),联系人:叶晨曦,502办公室,联系电话:(0813)8111437。
(二) 资格审查
由自贡市自流井区人民检察院和联华公司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准予报名,现场审核通过后领取准考证。
五、考试
由笔试、计算机操作和面试组成,笔试和计算机操作考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在准考证上通知,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一)笔试(50分):法律基础知识、公共基础知识、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二)计算机操作(50分):计算机操作内容为计算机基础应用,包括文字录入、发电子邮件、word和excel基本操作。(考生自带笔记本电脑,需预装MS office 2007和压缩软件)
(三)面试(100分):面试采用现场答辩的方式进行,内容包括举止仪表、语言表达、反应及应变能力、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等。根据参考人员笔试成绩和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人数比例不足1:3的全部考生进入面试。
(四)总成绩计算:笔试成绩50分,计算机操作50分和面试成绩100分,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计算机操作成绩)×60%+面试成绩×40%。凡考试作弊人员均取消考试资格,不得聘用。
(五)体检:根据进入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名额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费用自理。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如体检不合格,不予聘用,按考试成绩依次递补。
(六)政审:由考察对象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有无违法违纪犯罪记录的书面证明。有工作单位的考生须保证原单位同意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否则不予聘用,按考试成绩依次递补,对政审不合格的不予聘用,按考试成绩依次递补。
六、聘用
经考试、体检、政审合格的,与联华公司签订为期一年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一个月),一年后根据工作成效和考评情况,续签劳动合同。
聘用制书记员必须遵守《自贡市自流井区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办法》
七、工资待遇
基本工资和在岗津贴,社会保险等按国家相关规定缴纳,享受休息休假等待遇,年度考核评为优秀次年可晋升基本工资。
八、其他事项。
(一)现场报名者提交的相关证明原件经核实后当场退还,证明复印件和照片不予退还。
(二)未尽事宜,请与自流井区人民检察院政治处联系,联系电话:(0813)8111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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