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长春市宽城区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管协管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城管协管员22人。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国家承认的高中及以上学历;
6.男性,年龄20—40周岁之间。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
4.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调查的;
5.患有严重疾病,无法正常工作的;
6.有纹身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19年6月5日在长春市宽城区人民政府网站(网站地址http://www.jckc.gov.cn/)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2019年6月10日至6月11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00)在长春市凯旋路凯悦世纪广场A座17楼1725室现场报名。联系人:陶建,联系电话:81935536,18943009796,18043219781。
报名者需本人持《长春市宽城区招聘临聘人员报名表》(在公告中自行下载填写,粘贴近期白底小2寸免冠照片2张,1张粘贴“照片”处,1张粘贴下方空白处)一份、身份证、学历证书以及其他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三)考试
本次招聘视报名情况确定考试形式。
(四)体检
体检工作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相关规定执行。
(五)政审
由考生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公安机关出具政审材料。
(六)公示
体检、政审合格人员名单,在长春市宽城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四、相关待遇和管理
1.此次招聘的城管协管员为聘用制工作人员,受聘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人员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间不符合用人单位要求的予以解聘。
2.如出现岗位空缺,可根据工作需要进行补充。
3.聘用人员在合同期内,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工资待遇为2500元(含采暖补贴和个人承担的“五险一金”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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