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容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简称“警辅”)队伍建设,更好地维护社会治安稳定,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容县公安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6名警辅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岗位和人数
容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26名(具体岗位和人数见附件)。
二、招聘范围
玉林范围内(以户籍所在地或生源地为准)。
三、招聘条件、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具有全日制高中(含中专)以上学历。
(三)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4年6月10日至2001年6月10日出生)。
(四)身心健康,体型端正,男性身高要求165厘米以上,女性身高要求155厘米以上。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2、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辞退的。
3、道德败坏或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4、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在境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5、正在公安机关服务,劳动合同期限未满的。
6、监察机关、公安机关认定的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四、报名方法
(一)报名方式
采取本人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19年6月17日至6月21日。
(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5:30—18:00)。
2、报名地点:容县公安局三楼政工室(地址:广西容县容州镇城西路1号) 。
(三)报名手续
1、提交材料:携带身份证、学历证、户口簿、驾驶证、技术资格证、退伍证、党员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式一份,以及近期一寸蓝底免冠彩色照片1张。
2、应聘人员须填写《容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辅警报名表》一式一份,每个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所填写的信息须真实完整,如发现弄虚作假一律取消资格。
五、考试程序及时间
(一)笔试
1、笔试主要考察:基本法律知识、社会常识等内容,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卷面满分为100分。
2、时间:6月25日上午9:00—11:00。
3、地点:容县公安局八楼会议室。
(二)面试
1、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原则上按笔试开考的职位根据1:3面试比例进行,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人员。笔试合格的人数如不达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全部进入面试。
2、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相关工作知识、临场应变、分析判断、语言表达能力。成绩满分为100分。
3、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4、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5、面试组织:县公安局组织实施。
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三)体能测试
通过笔试、面试者合格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5的比例进入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参照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试标准进行。体能测试项目为:男性1000米跑步、俯卧撑和立定跳远;女性800米跑步、仰卧起坐和立定跳远。体能测试由公安局组织实施。体能测试成绩二项达标方为合格,体能测试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体检程序。体能测试事宜另行通知。
(四)照顾加分
中共党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和文职干部配偶、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公安院校毕业生,凭相关证书、证明加面试分3分;有汽车驾驶证的面试分各加1分。以上照顾加分可以累加。
六、政审、体检
(一)确定考核人选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
(二)考核
考核由县公安局负责。主要通过查阅报考者个人档案、提交证明材料的政审方式进行。
(三)体检
考核合格人员到县级以上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费由考生自理,体检按入职体检标准进行。
七、公示、审批、聘用
被考核人选经考核和体检合格后,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经审核批准聘用的人员,由县公安局按规定与被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期限由双方协商确定。聘用合同期满后,聘用单位可根据被聘用人员的表现续订或终止合同。初次聘用人员可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超过三个月。
八、成绩公布
在容县公安局一楼大厅张榜公布。
九、聘用人员待遇
被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列入县财政预算,月工资为2600元(含养老、医疗、生育、工伤、失业、大额医疗、意外等保险待遇)。
十、发布招聘公告
在容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rxzf.gov.cn)发布公告。
十一、本公告由容县公安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0775—5316056 (容县公安局政工室)
监督电话: 0775—5322179 (督察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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