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服务当地社会经济发展,进一步加强全区平安建设,充分发挥警务辅助人员协助公安民警在开展执法执勤、行政管理、技术支持、警务保障等方面的作用,根据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统称“辅警”)。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计划
计划招聘辅警80名(特警岗位)。
二、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不限户籍,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9年5月15日至2001年5月15日期间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年龄不超过32周岁(1987年5月15日以后出生);
4、勤务辅警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文职辅警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5、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6、身体健康,体型端正,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无色觉异常,无纹身,无肢体功能障碍,无色弱,无斜视,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勤务辅警单侧裸眼视力不低于4.6(其中从事特警辅助工作的,单侧裸眼视力不低于4.8),文职辅警单侧矫正视力不低于5.0;
7、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退役军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
8、具备招录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2、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3、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4、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5、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分为个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能测评、体检、政治考核、公示等程序,择优聘用签订合同。
1、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19年5月15日至2019年6月14日,上午9:00-11:00、下午14:30-16:30,逾期不再受理。
报名地点:潍坊市奥振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潍坊市公安局坊子分局西邻)
凡符合本简章应聘条件者,可在规定时间内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户口簿(索引页和个人户口单页)、退出现役证、驾驶证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其中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还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并打印),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6张,到现场进行报名与资格审查,填写《潍坊市公安局坊子分局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附件2)。不得委托他人代为报名。
报名时主要信息必须填报详实,不得弄虚作假。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笔试
笔试采取客观题和论述题相结合的题型,重点考核应聘人员的法律知识、分析问题和语言逻辑能力。笔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按照由高到低、1:1.2的比例划定人员进入面试。笔试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范围。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关注“坊子公安”微信公众号查询。
3、面试
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仪容仪表、分析判断、逻辑思维、语言表达、应变控制等综合素质。
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向应聘人员宣布,并在“坊子公安”微信公众号公布。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 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能测评人员。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不能进入体能测评范围。
4、体能测评
体能测评为达标性测评,测评应聘人员的身体素质是否符合工作需要。在参加体能测评前,须签订《应聘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评身体状况确认书》(附件3)。体能测评成绩不计入应聘人员总成绩。体能测评标准按照《关于明确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评和体检有关事项的通知》(鲁公通〔2017〕30号)执行。测评项目为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凡是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取消其体检资格。对体能测评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体能测评合格的,按照招聘职位招聘计划等额进入体检和政治考核环节。
5、体检和政治考核
体检标准和项目按照《关于明确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评和体检有关事项的通知》(鲁公通〔2017〕30号)执行,需要复检的,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治考核。
政治考核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政治考核的相关要求进行,对考生本人、家庭成员及近亲属进行考核,重点考核是否具有不得招聘为辅警的情形。对体检和政治考核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
四、公示和聘用
经体检和政治审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通过“坊子公安”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考核合格的,予以留用;试用考核不合格的,按规定退回劳务派遣公司。
在职人员拟被聘用的,应在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前一个月内,与原单位办结解除劳动关系手续,并提交相关材料,逾期取消聘用资格。
试用期间,按规定组织被聘用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培训期满,成绩不合格者,退回劳务派遣公司。
五、用工性质及待遇
聘用后,与潍坊市奥振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至潍坊市公安局坊子分局从事辅警工作,执行坊子区辅警工资标准(食宿免费,不低于城区分局平均水平,计算机岗位待遇适当提高),并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
六、其他
有关招聘事项信息将通过“坊子公安”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布,应聘人员应及时了解最新招聘信息,并保持通信畅通,因应聘人员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招聘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咨询电话:0536-7660860、7602625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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