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佛冈县人民政府批准,佛冈县消防救援大队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报考年龄35周岁以下(即1984年6月12日后出生),具有国家承认的高中及以上学历(持退伍军人证可放宽至初中文凭)的应届生和社会人员。
二、招收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自愿从事灭火救援工作,服从消防救援队伍24小时在岗军事化管理,符合《消防员职业健康》规定的身体条件。
(三)在部队服役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在地方无违法犯罪纪录。
(四)本地户口、优秀退伍士兵、初级会计师证、持有驾驶证准驾车型为C1以上的优先录取。
(五)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应聘。
(六)性别:男性。
(七)身体条件:身高160厘米以上,体貌端正,无残疾,无重听,无色盲,无传染性疾病,裸眼视力不低于4.8,具备适应全天候参与执勤训练的身体素质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三、招聘岗位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10名
四、薪酬待遇
(一) 录用后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第一年年薪3.8万元,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工资2000元,薪酬经费由县财政保障。
(二) 食宿标准参照消防救援中队标准。
(三) 被装由单位按标准统一发放。
(四) 轮休为每月休息12天(也可连休,但连休不超过6天,国家法定节假日已包含在内)。工作满一年享有20天的带薪年假,婚假、陪护假按照国家劳动合同法规要求执行。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时间:2019年6月25日至6月28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3:00时至5:30时)。
2、报名方式:可自行选择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报名时需提供《佛冈县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报名表》(附件1)。
3、报名地址:佛冈县消防救援中队(佛冈县石角镇环城西路县人民武装部)二楼办公室;网上报名请将报名表发至1679152823@qq.com邮箱。
4、注意事项:
(1)报名时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并如实填写《佛冈县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报名表》(附件1)。报名人员须诚信报考、诚信考试。报名当天需提供身份证、学历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2)应聘者在面试时需上交以下报名资料:
1)、《佛冈县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报名表》(本人填写并签名)。
2)、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提供退役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具有个人特长的可提供相关证书、证明的原始材料及复印件。
5)、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如持有C1以上车辆驾驶证的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7)、应聘者近期彩色免冠同版一寸照片2张。
以上资料原件审核后退还,复印件留存。
(3)报名后,请应聘者保持通讯畅通。
(二)考试
考试为综合素质测试,采取体能测试、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总成绩=体能测试×50%+笔试×20%+面试×30%。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1、体能考核
(1)测试内容为3000米跑、单杠引体向上和仰卧起坐。
(2)所有体能考试成绩当场公布。如有疑问,现场申诉,超过考核时限当弃权处理;除3000米外所有项目均有两次考试机会。
(3)体能测试成绩=3000米跑步成绩×50%+仰卧起坐×25%+单杠引体向上成绩×25%(评分标准详见附件2)
2、笔试
(1)笔试主要内容为文化知识和消防基础业务理论知识等(笔试复习参考题库见附件3)。
(2)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
3、面试
在体能考核和笔试成绩合格者中,按招聘岗位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人选。面试侧重考察应聘者履行岗位职责应具备的素质与能力,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
(三) 体检
(1)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按招聘岗位与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且依考试的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对象。
(2)组织体检
已确定的拟聘人员,由佛冈县消防救援大队确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职业卫生标准2009年11月1日公布的《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名人员支付。
(四)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提供真实、有效的计划生育证明和无犯罪记录证明后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佛冈政务门户网(网址:www.fogang.gov.cn)上公示7天。公示期间未收到情况反映,或收到情况但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聘用人员,影响聘用的,取消应聘资格。
六、递补
如出现体检不合格和报名人员放弃体检,或公示、考察不通过和放弃录用的,可从考试排名中按成绩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七、聘用
考察合格的人员,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八、其他事项
(一)咨询电话:0763-4285416、13824938119(佛冈县消防救援中队副中队长余阳)。
(二)对应聘者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的全过程。发现有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已签订劳动合同的予以解除。
(三)本次招聘主管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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