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南宁出入境边防检查站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边防检查协管员2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边防检查协管员,负责协助出入境边防检查,主要包括以下工作内容:
(一)协助担负口岸限定区域监护管理,执勤现场引导、交通运输工具监护、以及口岸巡逻管控等边防检查工作。
(二)协助边检民警做好相关勤务工作,及时报告口岸限定区域内的情况。
(三)协助边检民警做好突发事件处置工作,配合制止发生在口岸限定区域内的违法违规行为。
(四)保护执勤设施设备安全、完整,负责执勤现场设施设备的管理和日常维护。
(五)协助边检民警宣传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六)协助边检民警做好后勤服务保障工作。
(七)其他应当协助边检民警完成的工作。
二、工作时间和工作地点
工作地点:南宁吴圩国际机场
工作时间:边检协管员上勤实行轮班制,原则上上勤三天休息一天。同时,上勤期间根据国际航班情况安排夜班勤务并在机场留宿,遇有重大任务时听从工作安排。
三、应聘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二)配偶、父母、子女为中国国籍,且不存在长期定居在境外的情况。
(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可靠、作风正派、品行端正,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吃苦耐劳,爱岗敬业。
(四)年龄在20周岁至35周岁以下(截止2019年4月30日,含本数),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五官端正,无纹身;男性身高165CM以上,女性身高158CM以上;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条件。
(五)具备高中(或相当于高中)及以上学历,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执行能力,曾在公安系统工作并且工作经验丰富,或有英语、小语种特长、计算机操作特长、机动车驾驶技能的可适当放宽条件。
(六)自愿从事边检协管员工作,遵守纪律规定,服从安排和管理。
(七)优先聘用条件
1.优先聘用烈士、因公牺牲军人、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和因公牺牲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子女;
2.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员;
3.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中共党员、退伍军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聘用
1.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吸毒史的;
3.曾受过行政、党纪处分或被开除公职的,违反规定正在接受调查审查的;
4.道德败坏,有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5.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6.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在境内外从事危害国家安全行为的;
7.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中有犯罪嫌疑,已立案尚未结案的;
8.在读全日制高校学生、正在被其他企事业单位招聘录用的人员;
9.其他原因不适合从事所招聘职位工作的;
10.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劳动用工规定不能招聘的。
四、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9年6月20日至7月3日止,其中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并提交相关材料,本次招聘不接受网上投递简历。
报名地点:南宁市江南区五一路186号南宁出入境边防检查站办公室。
2.报名须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表一份(须有照片)(见附件1)
(2)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退伍军人需另提供退伍证等相关证明)的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3)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一份
(4)县级以上医院体检报告表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5)提交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4 张(背面填写姓名)
应聘人员提交的有关证件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不符合或弄虚作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二)考试
考试分体能测试、笔试、心理测查,共计100分。其中体能测试50分,笔试50分,心理测查不计入总分。
1.体能测试。体能测试考核项目为跑步(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折返跑(10米×4)和仰卧起坐。(考核标准详见附件2)。
2.笔试。笔试主要考核公共基础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法》。
考试由高分到低分根据1:1.5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
3.心理测查。组织拟聘用人员开展心理测查,心理测查不通过则淘汰,在综合考评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排名高低依次递补。
(三)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基本能力素养、口头表达能力、现场反应能力、法律法规知识和仪表仪态等。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由高分到低分根据1:1比例确定人选。
(四)体检
根据体能测试、笔试、面试综合评分,通知拟聘用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因体检不合格,岗位出现空缺的,在该岗位综合考评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排名高低依次递补。
(五)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统一组织政治审查。政审内容主要了解应聘人员的家庭背景、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及现实表现等。考核对象有违法违纪劣迹或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经查证后属实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
政审合格后的拟聘用人员在南宁出入境边防检查站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人员姓名、性别、专业、学历学位、拟聘岗位等。
(七)岗前培训
对拟聘用人员开展为期15天的岗前培训,培训合格者方正式聘用。
五、聘用人员的管理及待遇
(一)正式聘用
招聘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负责按国家的政策法规为聘用人员办理社保及住房公积金手续。首次签订合同年限为一年,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聘用人员必须通过机场控制区人员长期通行证考试,并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决定是否续聘或解聘。次年合同按照南宁市政府批复再行考核签订。
(二)聘用人员工资待遇
1.工资: 2800元/月(含社保和公积金个人缴纳部分);另根据个人工作实绩和日常考勤情况发放口岸执勤补贴。
2.其他待遇。根据工作需要发放制式装备(包括服装、鞋子、上勤包等),在机场执勤期间食宿由用人单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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