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乡经济发展建设,提高我乡市容市貌整体管理水平,经县政府会议研究决定,面向合肥市公开招聘10名城市管理协管员(其中5名男性要求身高1.75米以上)。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二、招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情况,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二)、热爱城管工作,服从组织安排,爱岗敬业。
(三)、合肥市户籍,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9年7月1日以后出生),以身份证为准。应具备国家教育部门承认专科及其以上学历。
(四)、身体健康,能胜任本岗位工作。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5)本县现有在编在岗人员。
三、招聘名额
城市管理协管员10名(其中5名男性要求身高1.75米以上)。
四、招聘程序及办法
本次招聘程序为: 发布公告、报名、笔试、面试、确定初选人员、体检、考察、录聘、有关待遇事项等。
(一)、发布公告
本次招聘公告在肥西县政府网、高店乡先锋网上发布,公告发布时间2019年 6月20 日-6月 28 日,招聘其它信息在高店乡先锋网上发布。
(二)、报名
报名时间:2019年7月1日-7月5日
报名地点:合肥元太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考培中心(肥西县上派镇上小路与珍珠路交叉口、西南车城/兴众广场对面)。
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材料:报名者须提供:(1)身份证、学历证书、户口本、复印件及需要的相关证明材料;(2)近期一寸免冠照片3张;(3)有工作单位的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材料。(4)报名者现场填写《肥西县高店乡2019年招聘城市管理协管员报名资格审查表》。
报名者须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资格。报名资格由考培中心初审,高店乡政府组织的审查小组进行复审。报名截止后,报考确认人数与招聘名额的比例不低于3: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要形成有效竞争机制,否则,相应减少招聘名额。
(三)笔试
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于2019年7月10日领取笔试准考证(到原报名地点领取)。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时间为90分钟,占合成成绩50%,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满分100分,不指定参考材和培训机构。内容包括:综合知识、公文基础知识、写作知识、相关方面的法律法规。笔试成绩在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肥西县高店乡先锋网站上公布。笔试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名额数1:2比例进入面试,最后一名如有2名及其以上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
(四)、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时间每人15分钟,分值为100分,占合成成绩50%。面试主要考察应试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解决问题实际能力以及逻辑思维语言表达能力。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五)、确定初选人员
根据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合成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按四舍五入方法处理),按招聘名额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初选人员,若出现最后一名合成成绩相同,则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再相同以高店乡户口优先;再相同以学历层次高的优先。
(六)、体检和考察
考生须按要求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标准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
对初选人员进行考察。1、由考生所在的村(社区)或单位出具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工作表现证明;2、由考生所在的辖区公安部门出具考生有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七)、录聘
根据体检、考察情况,不符合录聘条件的,取消资格,所空名额按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如出现成绩并列,按确定初选规则执行),录聘人员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录聘的,按规定办理录聘手续。录聘人员由高店乡政府统一分配工作。
(九)、有关待遇和事项
招聘人员按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进行管理,与合肥元太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首次合同签订为三年。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工资 1800元/月。试用期满后,胜任工作岗位者基础工资 1800元/月、绩效工资 2200元/月(由用工单位制定考核标准,根据考核结果兑现),由合肥元太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发放(含试用期工资),并给聘用人员办理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社会保险按省、市、县下发的职工社保文件规定由单位和个人分别承担。试用期内凡举报有问题影响聘用,一经核实立即取消聘用资格,所空名额按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如出现成绩并列,按确定初选规则执行)。
五、组织领导
本次招聘工作在高店乡党委政府领导下进行,具体操作委托合肥元太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考培服务中心组织实施,高店乡纪委(监察)全程参与监督。
咨询电话:0551- 68671021(高店乡政府)0551-68853303/68853557 (考培服务中心)
举报电话:0551-68671021 (高店乡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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