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策规定和工作需要,宁城县就业局和宁城县公安局公开招聘30名公益性岗位人员,用于辅助性岗位工作,由宁城县公安局负责管理。招聘条件如下:
一、招聘范围
具有宁城县户籍,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退役士兵高中以上学历,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
1、经申报确认的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
2、具有内蒙古户籍,毕业3年以上仍未就业的蒙古语授课高校毕业生和贫困家庭的高校毕业生。
3、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
不包括以下人员:
1、已从事个体经营并领取《营业执照》的人员;
2、已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期满和正在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的人员;
3、已与企事业单位订立《用工合同》和财政供养的就业人员。
二、招聘条件:1身体健康、无传染疾病,体检合格。2无违规行为,政审合格。3爱岗敬业。4身高:男1.7米以上、女1.65米以上,5体重不高于标准体重的20%;6年龄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7具有武术、散打、柔道、跆拳道等技能且在省级以上比赛中取得名次者和有驾驶技能同等条件优先录用。
三、招聘岗位
县公安局辅助性岗位30人,其中:男25人、女5人。
四、福利待遇:
1、工资: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2、保险:用人单位负责缴纳应由单位承担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险。
五、合同期限:服务期限最长不超过三年,每年进行资格审核并与用人单位签订一次用工合同(用工合同性质为公益性岗位)。
六、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间:2019年6月25日至7月15日。
(二)、报名时持身份证、户口本、就业失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相关证明材料。
(三)、报名地点:宁城县就业服务局301室
联系电话:4237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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